《三元参赞延寿书》-元-李鹏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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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元参赞延寿书(元李鹏飞)

《四库总目提要》:

所言皆摄生之事,凡节嗜欲,慎饮食,神仙导引之法,俚俗阴阳之忌,因果报应之说,无不悉载。其说颇为丛杂,要其指归,则道家流也。前有自序,亦称得之飞来峰下道士云。

黄帝问岐伯曰:“余闻上古之人,春秋皆度百岁而动作不衰,今时之人,年至半百而动作皆衰,时世异耶?人将失之耶?” 岐伯对曰:“上古之人,其知道者,法於阴阳,和於术数,食饮有节,起居有常,不妄作劳,故能形与神俱,而尽终其天年。今时之人不然也。以酒为浆,以妄为常,以欲竭其精,以耗散其真,不知持满,不时御神,务快其心,逆於生乐,故半百而衰也。” 又曰:“知之则强,不知则老,知则耳目聪明,身体轻健,老者复壮,寿命与天地无穷”。此仆养生延寿之书所由作欤。

所谓养生者,既非炉鼎之诀,使惮於金石之费者不能为;又非吐纳之术,使牵於事物之变者不暇为。郭橐驰有云:“驰非能使人寿且孳也,以能顺人之天,而致其性焉耳”。仆此书,不过顺乎人之天,皆日用而不可缺者,故他书可有也,可无也。此书则可有,也必不可无也。

仆生甫二周,而生母迁于淮北,壮失所在,哀号奔走淮东西者,凡三年。天悯其衷,见母於蕲之罗田。自是岁於涉淮。一日道出庞居士旧址,遇一道人,绿发童颜,问姓,曰:“宫也,” 问所之,曰:“采药。” 与语移日,清越可喜,同宿焉。道人夜坐达旦,问其齿,九十余矣。诘其所以寿?曰:“子闻三元之说乎”?时匆匆不暇叩。后十年戊辰,试太学至礼部,少憩飞来峰下,忽复遇其人,貌不减旧。始异之,携手同饮。因诘向语,道人曰:“此常理耳。” 余稽手请之,曰:“人之寿天元六十,地元六十,人元六十,共一百八十岁。不知戒慎,则日加损焉。精神不固,则天元之寿减矣;谋为过当,则地元之寿减矣;饮食不节,则人元之寿减矣。当宝啬而不知所爱,当禁忌而不知所避,神日以耗,病日以来,而寿日以促矣。其说皆具见於黄帝、岐伯、《素问》、老聃、庄周及名医书中。其与孔孟无异,子归以吾说求之,无他术也。复为余细析其说,且遗以二图,余再拜谢。蚤夜以思之,前之所为,其可悔者多矣。於是以其说,搜诸书集而成编,以自警焉。仆年七十,父年且九十一矣,蒙恩免役,侍奉他无以仰报。

明时愿锓诸梓与众,共之庶读者详焉。不敢以父母遗体行,殆安乐寿考,以泳太平,似于天朝好生之德,不为无补云。

至元辛卯菊月吉日,九华澄心老人李鹏飞

卷之首:人说

天地之间人为贵,然囿於形而莫知其所以贵也。头圆象天,足方象地,目象日月,毛发肉骨象山林土石,呼为风,呵为露,喜而景星庆云,怒而震霆迅雷,血液流润,而江河淮海。至於四肢之四时,五脏之五行,六腑之六律,若是者,吾身天地同流也。岂不贵乎?按:藏教父母及子相感,业神入胎,地水火风,众缘和合,渐得长生。一七日如藕根;二七日如稠酪;三七日如鞋袜;四七日如温石;五七日有风触胎,名摄提,头及两臂胫,五种相现;六七日有风,名旋转,两手足四相现;七七及八七日,手足十指二十四相现;九七日眼、耳、鼻、口及下二穴、大小便处九种相现;十七日有风,名普门吹,令坚实及生五脏;十一七日上下气通;十二七日大小肠生;十三七日渐知饥渴,饮食滋味,皆从脐入;十四七日身前身后,左右二边各生五十条脉;十五七日又生二十条脉,一身之中共有八百吸气之脉,至是皆具;十六七日有风,名甘露,安置两眼,通诸出入息气;十七七日有风,名毛拂,能令眼、耳、鼻、口、咽喉、胸臆一切合入之处,皆得通滑;十八七日有风,名无垢,能令六根清净;十九七日眼耳鼻舌四根成就得种报,曰身命意;二十七日有风,名坚固,二脚二手二十指节至,一身二百大骨及诸小骨,一切皆生;二十一日有风,名生起,能令生肉;二十二七日有风,名浮流,能令生血;二十三七日生皮;二十四七日皮肤光悦;二十五七日血肉滋润;二十六七日发毛爪甲皆与脉通;二十七七日发毛爪甲悉皆生就;二十八七日生屋宇园池河等八想;二十九七日各随自业,或黧或白;三十七日黧白想现;三十一七日至三十四七日渐得增长;三十五七日肢体具足;三十六七日不乐往腹;三十七七日生不净臭秽,黑暗三想;三十八七日有风,名蓝花,能令长伸两臂,转身向下,次越下风,能令足上首下,以向生门。是时也,万神必唱,恭而生男,万神必唱,奉而生女。至於五脏六腑,筋骨髓脑,皮肤血肢,精脏水脏,二万八千形景,一万二千精光,三万六千出入,八万四千毛窍,莫不各有其神以主之。然则人身,岂易得哉?鞠育之恩,又岂浅浅哉?夫以天地父母之恩生,此不易得之。身至可贵,至可宝者五福,一曰寿而已。既得其寿,则富贵利达,致君泽民,光前振后,凡所掀揭宇宙者皆可为也。盖身者,亲之身。轻其身是轻其亲矣,安可不知所守以全天与之寿而有以尽事亲之大乎?或曰:婴孺之流,天真未剖,禁忌饮食又无所犯,有至夭枉者,何欤?曰:此父母之过也。为父母者,或阳盛阴虚;或阴盛阳虚;或七情郁於内;或八邪袭於外;或母因胎寒而饵暖药;或父阴萎而饵丹药;或胎元既充,淫欲未已,如花伤培,结子不实。既产之后,禀赋怯弱,调养又失其宜,骄惜太过。睡思既浓,尚令咀嚼;火合既暖,犹令饮酌;厚衾重覆,且令衣着,抚背拍衣,风从内作。指物为虫,惊因戏谑,危坐放手,我笑渠恶,欲令喜笑,肋胁指龊。雷鸣击鼓,且与掩耳,眠卧过时,不令早起,饮食饱於,不与戒止。睡卧当风,恐吓神鬼。如此等事,不一而已。斯言也,演山省翁之至言也。父母者因是而鉴之,则后嗣流芳,同此一寿,岂不伟欤。

卷之一:天元之寿(精神不耗者得之)

男女居室,人之大伦,独阳不生,独阴不成,人道有不可废者。庄周乃曰:“人之可畏者,衽席之间,不知戒者过也。” 盖此身与造化同流,左为肾,属水;右为命门,属火。阳生于子,火实藏之,犹北方之有龟蛇也。膀胱为左肾之腑,三焦为右肾之腑。三焦有脂膜,如掌大,正与膀胱相对,有二白脉,自中而出,夹脊而上,贯于脑。上焦在膻中,内应心;中焦在中脘,内应脾;下焦在脐,下即肾间,动气分布,人身方其湛寂。欲念不兴,精气散于三焦,荣华百脉。及欲想一起,欲火炽然,翕撮三焦,精气流溢,并从命门输泻而去。可畏哉。嗟夫。元有限,人欲无涯,火生于木,祸发必克,尾闾不禁,沧海以竭。少之时,血气未定,既不能守夫子在色之戒,及其老也,则当寡欲闲心。又不能明列子养生之方,吾不知其可也。麻衣道人曰:“天地人等列三才,人得中道,可以学圣贤,可以学神仙。” 况人之数,多于天地万物之数。但今人不修人道,贪爱嗜欲,其数消灭,只与物同也。所以有老、病、夭、伤之患。鉴乎此,必知所以自重而可以得天元之寿矣。

卷之一:欲不可绝

黄帝曰:“一阴一阳之谓道,偏阴偏阳之谓疾。” 曰:“两者不和,若春无秋,若冬无夏,因而和之,是谓圣度。” 圣人不绝和合之道,但贵于闭密,以守天真也。

《素女》曰:“人年二十者,四日一泄;三十者,八日一泄;四十者,十六日一泄;五十者,二十日一泄。” 此法语也,所禀者厚,食饮多,精力健,或少过其度,譬之井焉,源深流长,虽随汲随满,犹惧其竭也。若所禀者薄,元气本弱,又食减精耗,顾强而为之,是怯夫而试冯妇之术,适以虎牙耳。

《素女》曰:“人年六十者,常闭精勿泄,若气力尚壮盛者,亦不可强忍久而不泄,致生痈疾。”

彭祖曰:“男不可无女,女不可无男。若念头正直,无可思者,大住长年也。” 又曰:“人能一月再泄精,一岁二十四泄,得寿二百岁。”

《名医论》曰:“思欲无穷,所愿不得,意淫于外,为白淫而下,因是入房太甚,宗筋纵弛。”

《书》云:“男子以精为主,女子以血为主,故精盛则思室,血盛则怀胎。若孤阳绝阴,独阴无阳,欲心炽而不遂,则阴阳交争,乍寒乍热,久而为劳。”

富家子唐靖,疮发于阴至烂,道人周守真曰:“病得之欲泄而不可泄也。”

《史记》济北王侍人韩女,病腰背痛,寒热。

《仓公》曰:“病得之欲男子不可得也。”

卷之一:欲不可早

齐大夫褚澄曰:“羸女则养血,宜及时而嫁;弱男则节色,宜待壮而婚。”

《书》云:男子破阳太早,则伤其精;气女破阴太早,则伤其血脉。

《书》云:精未通而御女,以通其精,则五体有不满之处,异日有不状之疾。

《书》云:未笄之女,天癸始至,已近男色,阴气早泄,未完而伤。

《书》云:童男室女积想在心,思虑过当,多致苛损,男则神色先散,女则月水先闭。

卷之一:欲不可纵

《黄庭经》曰:长生至慎房中急,何为使作令神泣。

彭祖曰:上士异床,中士异被,服药千裹,不如独卧。

老君曰:情欲出於五内,魂定魄静,生也。情欲出於胸臆,精散神惑,死也。

彭祖曰:美色妖丽,娇妾盈房,以致虚损之祸,知此可以长生。

《阴符经》曰:淫声美色,破骨之斧锯也,世之人若不能秉灵烛以照迷情,持慧剑以割爱欲,则流浪生死之海,害生於恩也。

全元起曰:乐色不节则精耗,轻用不止则精散,圣人爱精,重施髓满骨坚。

《书》云:年高之时,血气既弱,觉阳事辄盛,必慎而抑之。不可纵心竭意,一度不泄,一度火灭,一度火灭,一度增油。若不制而纵欲,则是膏火将灭,更去其油。

庄子曰:嗜欲深者,其天机浅。春秋秦医和,视晋候之疾曰:“是谓近女室,非鬼非食,惑以丧志”。公曰:“女不可近乎。” 对曰:“节之。”

玄枢曰:元气者,肾间动气也,右肾为命门,精神之所舍,爱惜保重,荣卫周流,神气不竭,可与天地同寿。

《元气论》曰:嗜欲之性,固无穷也,以有极之性命,遂无涯之嗜欲,亦自毙之甚矣。

《仙经》云:无劳尔形,无摇尔精,归心静默,可以长生。经颂云:道以精为宝,宝持宜秘密,施人则生人,留己则生己,结婴尚未可,何况空废弃,弃损不觉多,衰老而命坠。

《仙书》云:阴阳之道,精液为宝,谨而守之,后天不老。

《书》云:声色动荡于中,情爱牵缠,心有念,动有着,昼想夜梦,驱逐於无涯之欲,百灵疲役而消散,宅舍无宝而倾颓。

《书》云:恣意极情,不知自惜,虚损生也。譬枯朽之木,遇风则析将溃之岸,值水先颓。苟能爱惜节情,亦得长寿也。

《书》云:肾阴内属於耳中,膀胱脉出於目眦,目盲所视,耳闭厥聪,斯乃房之为患也。

《书》云:人寿夭在於樽节,若将息得所,长生不死,恣其情,则命同朝露。

《书》云:欲多则损精,人可保者命,可惜者身,可重者精。肝精不固,目眩无光;肺精不交,肌肉消瘦;肾精不固,神气减少;脾精不坚,齿发浮落。若耗散真精不已,疾病随生,死亡随至。

神仙可惜许歌曰:可惜许,可惜许,可惜元阳宫无主。一点既随浓色,百神泣送精光去。三喜,七魄怒,血贩气衰将何补。尺宅丹田属别人,玉炉丹灶阿谁主。劝世人,休恋色,恋色贪淫有何益?一神去后百神离,百神去后人不知。几度待说说不得,临临下口泄天机。

卷之一:欲不可强

《素问》曰:“因而强力,肾气乃伤,高骨乃坏。” 云:“强力入房也。强力入房则精耗,精耗则肾伤,肾伤则髓气内枯,腰痛不能仰。”

《黄庭经》云:“急守精室勿妄泄,闭而宝之可长活。”

《书》云:阴痿不能快欲,强服丹石以助阳,肾水枯竭,心火如焚,五脏干燥,消渴立至。近讷曰:少水不能灭盛水,或为疮疡。

《书》云:强勉房劳者,成精极、体瘦、羸、惊悸、梦泄、遗沥、便浊、阴痿、小腹里急、面黑耳聋。

真人曰:养性之道,莫强所不能堪尔。

《抱朴子》曰:才不逮,强思之,力不胜,强举之,伤也甚矣。强之一字,真戕生伐寿之本。夫饮食所以养生者也。然使醉而强酒,饱而强食,未有不疾而害其身,况欲乎?欲而强,元精去,元神离,元气散,戒之。

卷之一:欲有所忌

《书》云:饱食过,房室劳损,血气流溢,渗入大肠,时便清血,腹痛,病名肠癖。

《书》云:大醉入房,气竭肝伤,丈夫则精液衰少,阴痿不起;女子则月事衰微,恶血淹留,生恶疮。

《书》云:燃烛行房,终身之忌。

《书》云:忿怒中尽力房事,精虚气节,发为痈疽。恐惧中入房,阴阳偏虚,发厥、自汗、盗汗,积而成劳。

《书》云:月事未绝而交接,生白驳。又冷气入内,身面萎黄不产。

《书》云:金疮未瘥而交会,动於血气,令疮败坏。

《书》云:忍小便入房者,得淋疾,茎中疼痛,面失血色,或致胞转,脐下急痛死。

《书》云:或新病可而行房,或少年而迷老,世事不能节减,妙药不能频服,因兹致患。岁月将深,直待肉尽骨消,返穴神鬼,故因油尽灯灭,髓竭人亡。添油灯壮,补髓人强,何干鬼老来侵,总是自招其祸。

《书》云:交接输写,必动三焦,心脾肾也,动则热而欲火炽,因入水致中焦热郁发黄;下焦气胜额黑;上焦血走随瘀热行於大便,黑溏。男女同室而浴者,多病死。

《书》云:服脑麝入房者,关窍开通,真气走散,重则虚眩,轻则脑泻。

《本草云》:多食葫行房,伤肝,面无光。

《书》云:入房汗出中风,为劳风。

《书》云:赤目当忌房事,免患内障。

《书》云:时病未复,犯者舌出数寸死。

《三国志》子献病已瘥,华佗视脉曰:“尚虚未复,勿为劳事,色复即死,死当舌出数寸。” 其妻从百里外省之,止宿,夜交接,三日病发,一如佗言。可畏哉。

卷之一:欲有所避

孙真人曰:大寒与大热,且莫贪色欲。

书云:凡大风、大雨、大雾、雷电霹雳、日月薄蚀、虹霓地动、天地昏冥、日月星辰之下、神庙寺观之中、井灶圊厕之侧、墓、柩之傍,皆所不可。若犯女,则损人神。若此时受胎,非止百倍损於父母,生子不仁、不孝,多疾损寿。唐?魏征令人勿犯长命及诸神,降日犯淫者,促寿。及《保命诀》所载:朔日减一纪,望日减十年;晦日减一年。初八上弦,二十三下弦,三元减五年;二分二至二社,各减四年;庚申甲子本命减二年。正月初三万神都会,十四十六三官降,二月二日万神会,三月初九牛鬼神降,犯者百日中恶。四月初四万佛善化,犯之失音。初八夜盖恶童子降,犯者血死。五月三个五日、六日、七日为九毒日,犯者不过三年。十月初十夜,西天王降,犯之一年死。十一月二十五日,掠剩大夫降,犯之短命。十二月初七夜犯之恶病死;十日天师相交行道,犯之恶病死。二十天师相交行道,犯之促寿。每月二十八人神在阴;四月十月阴阳纯用事,已上辰犯淫且不可,况婚姻乎。按《庚申论》曰:古人多尽天数,今人不尽天年,何则?以其罔知避慎,肆情恣色,暗犯禁忌,阴司减其龄,算能及百岁者,几何人哉。蜀王孟昶,纳张丽华於观侧,一夕迅雷电火,张氏殒。道士李若冲,於上元夜,见殿上有朱履衣冠之士,面北而立廊下,罗列罪人,有女子甚苦,白其师唐洞卿,师曰:“此张丽华也,昔宠幸於此,亵渎高真所致。” 由是观之,天地间禁忌不可犯也。

卷之一:嗣续有方

建平孝王妃姬寺,皆丽无子,择良家未笄女,入内又无子,问褚澄曰:“求男有道乎?” 澄曰:“合男女必当其年,男虽十六而精通,必三十而娶;女虽十四而天癸至,必二十而嫁,皆欲阴阳完实,然后交合,合而孕,孕而育,育而子壮强寿。今也不然此,王之所以无子也。” 王曰:“善。” 未再期,生六男。

书云:丈夫劳伤过度,肾经不暖,精清如水,精冷如冰,精泄,聚而不射,皆令无子。近讷曰:此精气伤败。

《书》云:女人劳伤气血,或月候愆期,或赤白带下,致阴阳之气不和,又将理失宜,食饮不节,乘风取冷,风冷之气,乘其经血,结於子脏,皆令无子。

《书》云:月候一日至,三日子门开,交则有子,过四日则闭,而无子。又经后一日、三日、五日受胎者,皆男;二日、四日、六日受胎者,皆女。过六日胎不成。凌霄花,凡居忌种此,妇人闻其气,不孕。

卷之一:妊娠所忌

《产书》云:一月足厥阴肝养血,不可纵欲,疲极筋力,冒触邪风;二月足少阳胆,合於肝,不可惊动;三月手心主右肾养精,不可纵欲,悲哀,触冒寒冷;四月手少阳三焦合肾,不可劳逸;五月足太阴脾养肉,不可妄思,饥饱,触冒卑湿;六月足阳明胃合脾,不得杂食;七月手太阴肺养皮毛,不可忧郁叫呼;八月手阳明大肠合肺以养气,勿食燥物;九月足少阴肾养骨,不可怀恐,房劳,触冒生冷;十月足太阳膀胱合肾,以太阳为诸阳,主气,使儿缕皆成,六腑调畅,与母分气,神气各全,候时而生。所以不说心者,以心为五脏主,如帝王,不可有为也。若将理得宜,无伤胎脏。又每月不可针灸其经。如或恶食,但以所思物与之食必愈。所忌之物,见食物门中。

《太公胎教》云:母常居静室,多听美言,讲论诗书,陈说礼乐,不听恶言,不视恶事,不起邪念,令生男女,福寿敦厚,忠孝两全。演山翁云:成胎后,父母不能禁欲,已为不可。又有临产行淫,致其子头戴白被而出,病夭之端也。

卷之一:婴儿所忌

《书》云:儿未能行,母更有娠,儿饮妊乳,必作病,黄瘦骨立,发热发落。

《书》云:小儿多因缺乳,吃物太早,又母喜嚼食喂之,致生疳病,羸瘦腹大,发竖萎困。

《养子直诀》云:吃热莫吃冷,吃软莫吃硬,吃少莫吃多,真妙法也。

《书》云:母泪勿堕子目中,令子目破,生翳。

《琐碎录》云:小儿勿令指月,主生月蚀疮,勿令就瓢及瓶中饮水,令语讷;又衣服不可夜露。

卷之二:地元之寿(起居有常者得之)

人之身,仙方以屋子名之。耳、眼、鼻、口其窗牖、门户也;手足肢节其栋梁、榱桷也;毛发体肤其壁瓦、垣墙也。曰气枢、曰血室、曰意舍、曰仓廪玄府、曰泥丸绛宫、曰紫房玉阙、曰十二重楼、曰贲门、曰飞门、曰玄牝等门,盖不一也,而有主之者焉。今夫屋或为暴风疾雨之所飘摇,螫虫蚁蠹之所侵蚀,或又为鼠窃狗偷之所损坏,苟听其自如而不知检,则日积月累,东倾西颓,而不可处矣。盖身者屋也,心者居室之主人也。主人能常为之主,则所谓窗户、栋榱、垣壁皆完且固,而地元之寿可得矣。

卷之二:养生之道

老子曰:人生大期,百年为限,节护之者,可至千岁。如膏之小炷与大耳。众人大言,而我小语,众人多烦,而我少记,众人悸暴,而我不怒。不以人事累,意淡然无为,神气自满,以为不死之药。

庄子曰:能尊生者,虽富贵不以养伤;身虽贫贱,不以利累形。今世之人,居高年尊爵者,皆重失之。

《孙真人铭》曰:怒甚偏伤气,思多太损神,神疲心易役,气弱病相萦。勿使悲欢极,当令饮食均,再三防夜醉,第一戒晨嗔。夜寝鸣云鼓,晨兴漱玉津,妖邪难犯己,精气自全身。若要无诸病,常当节五辛,安神宜悦乐,精气保和纯。寿夭休论命,修行本在人,若能遵此理,平地可朝真。

《书》云:未闻道者放逸其心,逆於生乐,以精神殉智巧,以忧畏殉得失,以劳苦殉礼节,以身世殉财利,四殉不置心,为之病矣。陶隐居云:万物惟人灵且贵,百岁光阴如旅寄,自非留意修养中,未免疾苦为身累。

卷之二:养生之道

老子曰:人生大期,百年为限,节护之者,可至千岁。如膏之小炷与大耳。众人大言,而我小语,众人多烦,而我少记,众人悸暴,而我不怒。不以人事累,意淡然无为,神气自满,以为不死之药。

庄子曰:能尊生者,虽富贵不以养伤;身虽贫贱,不以利累形。今世之人,居高年尊爵者,皆重失之。

《孙真人铭》曰:怒甚偏伤气,思多太损神,神疲心易役,气弱病相萦。勿使悲欢极,当令饮食均,再三防夜醉,第一戒晨嗔。夜寝鸣云鼓,晨兴漱玉津,妖邪难犯己,精气自全身。若要无诸病,常当节五辛,安神宜悦乐,精气保和纯。寿夭休论命,修行本在人,若能遵此理,平地可朝真。

《书》云:未闻道者放逸其心,逆於生乐,以精神殉智巧,以忧畏殉得失,以劳苦殉礼节,以身世殉财利,四殉不置心,为之病矣。陶隐居云:万物惟人灵且贵,百岁光阴如旅寄,自非留意修养中,未免疾苦为身累。

卷之二:忿怒

《书》云:忿怒则气逆,甚则呕血。少怒则形佚,悄悄忿恨则损寿,怒目久视日月去则损明。

《书》云:大怒伤肝,血不荣於筋而气激矣,气激上逆,呕血、飧泄、目暗,使人薄厥。

《书》云:切切忿怒,当止之。盛而不止,志为之伤,喜忘前言,腰背隐痛,不可以仰屈伸。

《书》云:多怒则百脉不定。又多怒则鬓发焦,筋萎为劳,卒不死,俟五脏传遍终死矣。药力不及。苟能改心易志,可以得生。隐居云:道家更有颐生旨,第一令人少嗔恚。

《书》云:当食暴嗔,令人神惊,夜梦飞扬。

《淮南子》曰:大怒破阴,又勿恚怒,神不乐。

《名医叙论》曰:世人不终耆寿,皆由不自爱惜,忿争尽意,聚毒攻神,内伤骨髓,外乏肌肉,正气日衰,邪气日盛,不异举沧波以炷爝火,颓华岳以涓流。先贤诗曰:怒气剧炎火,焚和徒自伤,触来勿与竞,事过心清凉。

卷之二:悲哀

《书》云:悲哀、憔悴、哭泣、喘乏,阴阳不交,伤也。故吊死问病,则喜神散。

《书》云:悲哀动中则伤魂,魂伤则狂忘不精,久而阴缩拘挛,两胁痛不举。

《书》云:悲哀太甚,则胞络绝。而阳气内动,发则心下溃,溲数血也。

《书》云:大悲伐性,悲则心系急,肺布叶举,上焦不通,荣卫不舒,热食在中而气消。又云:悲哀则伤志,毛悴色夭,竭绝失生。近讷云:肺出气,因悲而气耗,不所以心系急而消矣。夫心主志,肾藏志,悲属商,因悲甚而失精阴缩,因悲而心不乐,水火俱离,神精丧亡矣。

卷之二:思虑

黄帝曰:外不劳形於事,内无思想之患,以恬愉为务,以自得为功,形体不弊,精神不散,可寿百数也。

彭祖曰:凡人不可无思,当渐渐除之,人身虚无,但有气,气息得理,百病不生。又曰:道不在烦,但能不思衣,不思食,不思声色,不思胜负,不思得失,不思荣辱,心不劳,神不极,但尔可得千岁。

庚桑楚曰:全汝形,抱汝生,无使汝思虑营营。

《灵枢》曰:思虑怵惕则伤神,神伤则恐惧,自失破悃,脱肉毛悴色夭。

《书》云:思虑过度,恐虑无时,郁而生涎,涎与气搏,升而不降,为忧气劳思食,五噎之病。

《书》云:思虑则心虚,外邪从之喘而积气,在中时害於食。又云:思虑伤心,为吐衄,为发焦。

《书》云:谋为过当,食饮不敌,养生之大患也。

诸葛亮遣使至司马营,懿不问戌事,但以饮食及事之繁简为问,使曰:“诸葛公夙兴夜寐,罚二十以上,皆亲览焉,饮食不数升。” 懿曰:“孔明食少事烦,其能久乎?” 以后果然。

张承节云:“劳,经言瘵证,有虫,患者相继,诚有是理。只譬如俗谈,不晓事人,吉相思病也。与一女人情密,忽经别离,念念不舍,失察忘餐,便觉形容瘦悴,不偿所愿,竟为沉疴。士人有观书忘食,一日有紫衣人立前曰:“公不可久思,思则我死矣。” 问其何人?曰:“我谷神也”。於是绝思,而食如故。盖思则气结,喉热不散,久而气血俱虚,则疾速至而夭枉也。

卷之二:忧愁

《灵枢》曰:内伤於忧愁则气上逆,上逆则六输不通,温气不行,凝血蕴里而不散,津液涩渗著不去,积遂成矣。

《书》云:忧伤肺气而不行。又云:遇事而忧不止,遂成肺痨,胸膈逆满,气从胸达背,隐痛不已。

《书》云:忧愁不解则伤意,恍惚不宁,四肢不耐。

《书》云:当食而忧,神为之惊,梦寐不安。

《书》云:女人忧虑,思想哭泣,令阴阳气结,月水时少时多,内热苦渴,色恶,肌体枯黑。

《书》云:深忧重恚,寝息失时,伤也。又云:久泣神悲感,大愁气不通,多愁则心慑。

卷之二:愁泣

《真诰》曰:学生之法,不可泣泪及多唾泄,此音为漏精损液,使喉脑大痛,是以真人、道士常吐纳咽味,以和六液。又云:哭者亦趣死之音,哀者乃朽骨之大患,恐君子未悟之,相为忧耳。

《巢氏病源》曰:哭泣悲来,新哭讫不用即食,久成气病。不可泣泪,使喉涩大渴。愤懑伤神,神通於舌,损心则謇吃。

卷之二:惊恐

《书》云:因事而有大惊恐,不能自遣,胆气不壮,神魂不安,心虚烦闷,自汗体浮,食饮无味。《书》云:恐惧不解则精伤,骨,精时自下,五脏失守,阴虚气不耐。

《书》云:惊则身无所倚,神无所归,虑无所定,气乃乱矣。

《书》云:大恐伤肾,恐不除则志伤,恍惚不乐,非长生道。

《书》云:惊恐忧思,内伤脏腑,气逆於上,则吐血也。

《书》云:恐则精却,却则上焦闭,闭则气逆,逆则下焦胀,气乃不行。有妇人累日不产,以坐草太早,恐惧气结而然,遂与紫苏药破气,方得下。

《书》云:临危冒险则魂飞,戏狂禽异兽则神恐。

《淮南子》曰:大怖生狂。高逢辰表,常惠山,暮归遇一二人,醉卧寺门,惊悸不能解,自是便溺,一日五、六十次。心、小肠受盛府也,因惊而心火散失,心寒肾冷而然,其伤心伤肾之验欤。有朝贵坐寺中,须臾雷击坐后柱,且碎,而神色不动。又有使高丽者,遇风樯析,舟人大恐,其人恬然读书,如在斋阁。苟非所守如此,则其为疾,当何如耶?

卷之二:憎爱

老子曰:甚爱必大费,多藏必厚亡,知足不辱,知止不殆,可以长久。甚爱色,费精神;甚爱财,遇祸患。所爱者少,所费者多,惟知足知止,则自可不辱而不危也,故可长久。

《书》云:憎爱损性伤神,心有所憎,不用深憎,常运心於物平等。心有所爱,不用深爱,如觉偏颇,寻即改正。不然损性伤神。

《书》云:多好则专迷不理,多恶则憔悴无欢,乃戕生之斧也。

《淮南子》曰:好憎者使人心劳,弗疾去则志气日耗,所以不能终其寿。

卷之二:视听

老子曰:五色令人目盲,五音令人耳聋。

彭祖曰:淫声哀音,怡心悦耳,以致荒耽之惑,知此可以长生。

孔子曰:非礼勿视,非礼勿听。孟子曰:伯夷目不视恶色,耳不听恶声。

孙真人曰:生食五辛,接热食饮,极目远视,夜读注疏,久居烟火,博奕不休,饮酒不已,热餐面食,抄写多年,雕镂细巧,房室不节,泣泪过多,月下观书,夜视星斗,刺头出血多,日没后读书数卷,日月轮看,极目瞻视,山川草木,驰骋田猎,冒涉风霜,迎风追兽,日夜不息,皆丧明之由。慎之。

《书》云:心之神发乎目,久视则伤心;肾之精发乎耳,久听则伤肾。

《书》云:耳耽淫声,目好美色,口嗜滋味,则五脏摇动而不定,血气流荡而不安,精神飞驰而不守,正气既散,邪淫之气乘此生疾。

《叙书》云:久视日月星辰损目,路井莫顾损寿,故井及水渎勿塞,令人目盲、耳聋。玩杀看斗,则气结。

《书》云:五色皆损目,惟皂糊屏风可养目力。

《淮南子》曰:五色乱目,使目不明,五声哗耳,使耳不聪。又曰:耳目曷能久熏劳而不息乎。有年八十余,眸子然,夜读蝇头字。云别无服药,但自小不食畜兽肝,人以《本草》羊肝明目,而疑之。余曰:羊肝明目,性也。他肝不然,畜兽临宰之时,忿气聚於肝,肝主血,不宜於目明矣。

卷之二:疑惑

《书》云:疑惑不已,心无所主,正气不行,外邪干之,失寐忘食,沈沈默默,气血以虚,渐为虚劳。春秋晋候有疾,秦医和视之,曰:“不可为也,疾如蛊。” 赵孟曰:“何谓蛊?” 对曰:“淫溺惑乱所生也,於文血虫为蛊,在《易》女惑男,风落山谓之蛊。其卦巽下艮上。巽为长女,为风;艮为少男,为山。少男而悦长女,非匹,故惑。山木得风而落也。

《国史补》云:常疑必为心疾。李蟠常疑遇毒,锁井而饮。心灵府也,为外物所中,终身不痊。多疑惑,病之本也。昔有饮广客酒者,壁有雕弓,影落杯中,容疑其蛇也,归而疾。作复再饮其地,始知其为弓也,遂愈。又僧入暗室,踏破生茄,疑为物命,念念不释,中夜有扣门索命者,僧约明日荐拔,天明视之,茄也。疑之为害如此。

卷之二:谈笑

老子曰:塞其兑,闭其门,终身不勤;开其兑,济其事,终身不救。谓目不妄视,口不妄言,终身不勤苦。若目视情欲,又益其事则没,身不可救矣。

《书》云:谈笑以惜精气为本,多笑则肾转腰疼。

《书》云:多笑则神伤,神伤则悒悒不乐,恍惚不宁。

《书》云:多笑则脏伤,脏伤则脐腹痛,久为气损。真人云:人若不会将理者,只者多说话。戒多言损气,以全其寿也。

《书》云:呼叫过常,辩争问,冒犯寒暄,恣食咸苦,肺为之病矣。又云:多笑则伤脏,多乐则意溢,多喜则忘错昏乱。

《书》云:行语令人失气,语多须住乃语。

卷之二:津唾

真人曰:常习不唾地,盖口中津液,是金浆玉醴,能终日不唾,常含而咽之,令人精气常留,面目有光。

《书》云:养性者,唾不至远,远则精气俱损,久成肺病。手足重,皮毛粗涩,脊痛,咳嗽。故曰远唾不如近唾,近唾不如不唾。

《书》云:嗌为醴泉,聚流为华池府,散为津液,降为甘露,溉脏润身,宣通百脉,化养万神,肢节毛发,坚固长春。《书》云:人骨节中有涎,所以转动滑利,中风则涎上潮,咽喉衮飨,以药压下,俾归骨节可也。若吐其涎,时间快意,枯人手足,纵活亦为废人。小儿惊风,亦不可吐涎也。

《仙书》云:亥子日不可唾,亡精失气,灭损年命。有人喜唾,液干而体枯,遇至人教以回津之法,久而体复润。盖人身以滋液为本,在皮为汗,在肉为血,在肾为精,在口为津,伏脾为痰,在眼为泪。曰汗、曰血、曰泪、曰精,出则皆不可回,为津唾则独可回,回则生意又续矣。滋腋者,吾身之宝。

金丹诀曰:宝聚则为富家翁,宝散则为孤贫客。

卷之二:起居

广成子曰:无劳尔形,无摇尔精,乃可以长生。所谓无劳者,非若饱食坐卧,兀然不动,使经络不通,血气凝滞。但不必提重执轻,吃吃终日,无致精力疲极,则妙矣。

庄周曰:人有畏形恶迹而走,举足愈数而迹愈多,走愈疾而影不随,是自以为尚迟,疾走不休,绝力而死。不知处阴以休影,处静以息迹,遇亦甚矣。

《书》云:勇於敢则杀,勇於不敢则活。盖敢於有为即杀身,不敢有为则活其身也。

《书》云:起居不节,用力过度,则络脉伤,伤阳则衄,伤阴则下

《书》云:起居不时,食饮不节者,阴受之而入五脏,填满拍塞为泄,为肠癖。贼风虚邪者,阳受之而入六腑,身热不得卧,上为喘呼。

《书》云:精者,神之本。气者,神之主。形者,气之宅,神大用则竭,精大用则竭,气大劳则绝。

《书》云:清旦常言好事,勿恶言。闻恶事,即向所来方唾之三遍,吉。又勿嗔怒,勿叱咤咄呼,勿嗟叹,勿唱奈何,名曰请祸。

《书》云:早起以左右手摩肾,次摩脚心,则无脚气诸疾。以热气摩面,则令人悦色,以手背揉眼,则明目。煨生姜早晨含少许,生胃气,辟山瘴邪气。早起先以左足下床,则一日平宁。每日下床,先左脚,念 “乾元亨利贞”;下右足,念 “日日保长生”,如此各念三遍,则终日吉。晨兴以钟乳粉入白粥中,拌和食之,极益人。早起不可用刷牙子,恐根浮,兼牙疏易损极,久之患牙疼。盖刷牙子皆是马尾为之,极有所损。今时出牙者,尽有马尾灰,盖马尾能腐齿根。

《书》云:早起向东坐,以两手相摩令热,以手摩额上至顶上,满二九,正名曰存泥丸。清旦初起,以两手又两耳极上下之二七止,令人不聋。次缩鼻闭气,右手从头上引左耳二七止,次引两发鬓,举之,令人血气流通,头不白。又摩手令热,以摩身体,从上至下,名干浴,令人胜风寒,时气,寒热头疼,百病皆除之。凡人旦起,常言善事,天与之福。夜起坐以手攀脚底,则无筋转之疾。

卷之二:行立

《书》云:久行伤筋,劳於肝;久立伤骨,损於肾。

《养生》云:行不疾步,立不至疲,立勿背日。

《书》云:奔走及走马,大动其气,气逆於膈未散,而又饮水,水搏於气,为上气。

《书》云:水有沙虱处勿浴勿渡,当随牛马急渡之,不伤人。水中又有弩射人影即死,以物打水,令弩散,急渡吉。

《书》云:行汗勿床悬脚,久成血痹,足痛腰疼。真人曰:夜行常啄齿,杀鬼邪。又疾行损筋,行不得令人失气。又行及乘马,不用回顾,则神去。凡欲行来,常存魁罡在头上,所向皆吉。行不多言,恐神散而损气。夜行常啄齿,啄齿亦无限数也,煞鬼邪。鬼邪畏啄齿声,是故不敢犯人。夜行及冥卧,心中恐者,存日月还入於明堂中,须臾百邪自灭,山居恒尔此为佳。夜归左手或右手,以中指书手心,作 “我是鬼” 三字,再握固,则不恐惧。沈存中《笔谈草闲》有黄花蜘蛛,名天蛇。遭其螫仍濡露,则病如癞,通身溃烂,露涉者慎之。

《书》云:大雾不宜远行,行宜饮少酒,以御露瘴。昔有三人早行,一食粥而病,一空腹而死,一饮酒而健,酒能壮气,辟雾瘴也。

卷之二:坐卧

《书》云:久坐伤肉,久卧伤气,坐勿背日,勿当风湿,成劳;坐卧於墓之傍,精神自散。

《书》云:卧出而风吹之,血凝於肤为痹,凝脉为血行不利,凝於足为厥。

《书》云:灯烛而卧,神魂不安。卧宜侧身屈膝,不损心气,觉宜舒展,精神不散,舒卧招邪魅。孔子云:寝不尸。

《书》云:寝不得言语,五脏如悬,磬不悬,不可发声。

孔子曰:寝不言。

《书》云:卧不可戏将笔墨画其面,魂不归体。

《书》云:卧勿以脚悬踏高处,久成肾水,损房足冷。

《书》云:卧魇魂魄外,为邪所执,宜暗唤,忌以火照,照则神魂入,乃至死於灯前。魇者本由明出,不忌火,并不宜近唤及急唤,亦喜失神魂也。

《书》云:卧处头边勿安火炉,日久引火气,头重目赤鼻干,发脑痈疮疖。

《书》云:卧习闭口,气不失,邪不入。若张口久成消渴,无血色。又夜卧勿覆头,得长寿。濯足而卧,四肢无冷病。又醉卧当风,使人发。醉卧黍穰中,发疮,患大风眉堕。又雷鸣时,仰卧星月下,裸卧当风中,醉卧以人扇之,皆不可也。隐居云:卧处须当傍虚歇,烘烘衣衾常损人。

《书》云:饱食即卧,久成气病,腰痛,百疴不消,成积聚。

《书》云:汗出不可露卧及浴,使人身振,寒热风疹。

《西山记》:坐卧於墓之间,精神自散。枯木大树之下不可息,防阴气触人阳神。孙真人曰:坐卧莫当风,频於暖处浴。

《书》云:坐卧处有隙风急避之,尤不宜体虚年老之人。昔有人三代不寿,问彭祖,祖观其寝处,果有一穴,当其脑户,令塞之,遂得寿。盖隙风入耳吹脑,则阳气散。头者诸阳所聚,以主生也。

卷之二:沐浴洗面

《书》云:频沐者,气壅於脑,滞於中,令形瘦体重,久而经络不通畅。

《书》云:饱食沐发,冷水洗头,饮水沐头,热泔洗头,冷水濯足,皆令人头风。

《书》云:新沐发勿令当风,勿湿萦髻,勿湿头卧,令人头风、眩闷及生白屑、发秃、面黑、齿痛、耳聋。

《书》云:女人月事来不可洗头,或因感疾,终不可治。

《书》云:沐浴渍水而卧,积气在小腹与阴,成肾痹。

《书》云:炊汤经宿洗体成癣,洗面无光,作甑哇疮。

《书》云:频浴者,血凝而气散,体虽泽而气自损,故有痈、疽、疮、疖之疾者,气不胜血,神不胜形也。

《书》云:时病新愈,冷水洗浴,损心胞。

《书》云:盛暑冲热,冷水洗手,尚令五脏干枯,况沐浴乎?

《书》云:因汗入水,即成骨痹。昔有名医将入蜀,见负薪者,猛汗河浴。

医曰:此人必死,随而救之。其人入店中,取大蒜细切,热面浇之,食之汗出如雨。

医曰:“贫下人且知药,况富贵乎。” 遂不入蜀。

《书》云:远行触热,逢河勿洗,面生乌。

《闲览》云:目疾切忌浴,令人目盲。白彦良壮岁,常患赤目。道人曰:但能不沐头,则不病此。彦良记之,七十余更无眼疾。

卷之二:栉发

真人曰:发多栉,去风明目,不死之道。曰:头发梳百度。陶隐居云:饱则人浴饥则梳,梳多浴少益心目。故道家晨梳,常以百二十为数。

真人曰:发宜多栉,手宜在面,齿宜数叩,精宜常咽,气宜精炼。此五者,所谓子欲不终,修昆仑耳。

安乐诗云:发是血之余,一日一次梳。通血脉,散风湿。

《琐碎录》云:乱发藏卧房壁中,久招不祥。又云:勿令发覆面,不祥。头发不可在鱼中食之,杀人。

《本草》云:收自己乱头发,洗净,干,每一两入椒五十粒,泥固封,入炉,大火一煅,如黑糟,细研,酒服一钱匕,髭发长黑。刘安君烧自己发,合头垢等分,合服如大豆许三丸,名曰还精。令头不白,服气积义。

刘根曰:取七岁男齿女发,与己颈垢合烧,服之一岁,则不知老,常为之,使老有少容也。

《书》云:凡梳头发及爪皆理之,勿投水火,正尔抛掷。一则敬父母之遗体,二则有鸟,曰鹄,夜入人家,取其爪发,则伤魂。

《书》云:发落诸饮食中,食之成瘕。

宋明帝宫人腰痛引心,发则气绝,徐文伯曰:“发瘕也。” 以油灌之,吐物长二尺,头已成蛇,悬柱上水沥尽,惟余一发。

唐?甄立言为太常,昔有病人心腹满烦弥瘴,诊曰:“误食发而然。” 令饵雄黄,吐一蛇,如拇指大,无目。烧之,有发气,若头尾全,误食必然。

卷之二:大小腑

《书》云:忍尿不便,成五淋;膝冷成;忍大便成五痔。

《书》云:弩小便,足膝冷呼气;弩大便,膝痛目涩。

《书》云:或饮食,或走马,或疾走,或为寒热所迫,令胞转,脐下痛,胞屈辟,不小便致死。

《琐碎录》云:夜间小便时,仰面间眼,至老眼不昏。又丈夫饥欲坐小便,若饱则立小便,慎之无病。又云:不可对正北溺,及对三光便溺,及向西北,并损人年寿。

《书》云:凡人求道受戒,勿犯五逆,有犯者凶。大小便向南一逆,向北二逆,向日三逆,向月四逆,仰视天及星辰五逆。

《书》云:大小二事,勿强关抑忍,又勿失度,或涩,或滑,皆伤气害生,为祸甚速。刘惟简至乾宁军,有人献金花丸,以缩小便,药犯砒蜡,服三日,小便极少。至羁州,肢体通肿。盖被闭却水道,水溢妄行。不遇卢昶,几为所误。盖水泉不止者,膀胱不藏也,宜服暖剂以摄水,可强止之耶?

卷之二:衣着汗

《书》云:春冰未泮,衣欲下厚上薄,养阳收阴,继世长生。

《书》云:春天不可薄衣,伤寒、霍乱、食不消、头痛。

《书》云:冬时绵衣、毡褥之类,急寒急着,急换急脱。陶隐居云:绵衣不用顿加添,稍暖又宜时暂脱。

《琐碎录》云:若要安乐,不脱不着,北方语也。若要安乐,头脱头着,南方语也。

《书》云:醉酒汗出,脱衣靴袜,当风乘凉,成脚气。

《书》云:大汗能易衣佳,或急洗亦好。又多汗损血。又云:大汗偏脱衣,得偏风,半身不遂。又云:劳伤汗出成疾。

《书》云:大汗急宜敷粉。汗湿衣不可久着,令人发疮及风瘙,大小便不利。

《书》云:汗出毛孔开,勿令人扇,亦为外风所中。又人汗入诸肉,食之作疔疮。

《黄帝?素问》曰:饮食饱甚,汗出於胃,饱甚胃满,故汗出於胃也;惊而夺精,汗出於心,惊夺心精,神气浮越,阳内薄之,故汗出於心也;持重远行,汗出於肾,骨劳气越,肾复过疲,故持重远行汗出於肾也;疾走恐惧,汗出於肝,暴役於筋,肝气罢极,故疾走恐惧汗出於肝也;摇动劳苦,汗出於脾,摇动体劳,苦谓动作旋力,非疾走远行也,然动作用力则谷精四布,脾化水谷,故汗出於脾也。

卷之二:天时避忌

《内经》云:阳出则出,阳入则入,无扰筋骨,无见雾露,违此三时,形乃困薄。

《经》云:大寒大热、大风大雾勿冒之。天之邪气,感则害人五脏。水谷寒热,感则害人六腑。地之湿气,感则害人皮肉筋脉。先贤曰:人以一握元气,岂可与大造化敌,康节有四不出之训。

《书》云:犯大寒,而寒至骨髓,主脑逆、头痛、齿亦痛。又云:不远热而热至,则头痛、身热、肉痛生矣。真人曰:在家在外,忽逢大风、暴雨、震雷、昏雾,皆是诸龙鬼神经过,宜入室,烧香静坐以避之,

过后方出,吉,不尔杀人。

《书》云:大忌朔不可哭,晦不可歌,招凶。四时调摄《内经》曰:春三月,此谓发陈,夜卧早起,生而勿杀,逆之则伤肝,夏为寒变,奉长者少。又春伤於风,夏必飧泄。

《书》云:春夏之交,阴雨卑湿,或引饮过多,令犯风湿,自汗体重,转侧难,小便不利。作他治必不救,惟五苓散最佳。

《内经》曰:夏三月,此谓蕃秀,夜卧早起,使志无怒,使气得泄。逆之则伤心,秋为疟,奉收者少。陶隐居云:四时惟夏难将息,伏阴在内腹冷滑,补肾汤剂不可无,食物稍冷休哺啜。

《书》云:夏之一季,是人休息之时,心旺肾衰化为水。至秋而凝,冬始坚,当不问老少,皆食暖物,则不患霍乱,腹暖百病不作。

《书》云:夏冰止可隐映饮食,不可打碎食之,入腹冷热相搏成疾。

《书》云:夏至以后迄秋分,须慎肥腻,饼、油酥之属,此物与酒浆、瓜果极理相妨,所以多病者,为此也。陶隐居云:冷枕凉席心勿喜。凡枕冷物大伤人目。《书》云:夏不宜露卧,令皮肤厚,成癣或作面风。

《书》云:夏伤暑,秋疟。忽大寒,勿受之。患时病由此。

《书》云:暑月日晒处,有石不可便坐,热生疮,冷成疝。

《书》云:盛热带汗,当风不宜过。自日中来,勿用冷水沃面,成目疾。伏热者,未得饮水及以冷物迫之,杀人。

《书》云:五六月泽中停水,多有鱼鳖精,饮之成瘕。

《内经》曰:秋三月,此谓容平,早卧早起,使志安宁,逆之则伤肺。冬为飧泄,奉藏者少。

《书》云:秋伤於湿,上逆而咳,发为痿厥。又立秋日勿浴,令皮肤粗燥,因生白屑。又八月一日后,微火暖足,勿令下冷。

《内经》曰:冬三月,此谓闭藏,水冰地拆,无扰乎阳,早卧晚起,必待日光,去寒就温,毋泄皮肤,逆之伤肾,春为痿厥,奉生者少。

《书》云:冬时忽大热,勿受之,患时病由此。又曰:冬伤於寒,春必病温。

《书》云:冬时天地闭,血气藏,作劳不宜,汗出冷背。

《书》云:冬寒虽近火,不可令火气聚,不须於火上烘炙,若炙手暖则已,不已损血,令五心热,故手足应於心也。

《书》云:大雪中,跣足人不可便以热汤洗,或饮热酒,足趾随堕。又触寒来,寒未解,勿便饮汤食、热物。

《四气调神论》曰:夫四时阴阳者,万物之根本也。所以圣人春夏养阳,秋冬养阴,与万物浮游於生长之门。逆其根则伐其本,坏其真矣。故阴阳四时者,万物之终始,死生之本也。逆之则灾害生,从之则苛疾不起,是谓得道。故《天真论》曰:有贤人者,逆从阴阳,分别四时,将从上古合同於道,亦可使益寿而有极时也。

卷之二:旦暮避忌

《书》云:早出含煨生姜少许,辟瘴开胃。又曰:起空腹不宜见臭气,人鼻、舌上白起、口臭,欲见宜饮酒少许。

真人曰:平明欲起时,下床先左脚,一日无灾咎,去邪兼辟恶,如能七星步,令人长寿乐。又清旦常言善事,闻恶事则向所来方三唾之吉。又旦勿嗔恚,暮无大醉,勿远行。

《经》曰:平旦人气生,日中阳气隆,日西阳气已虚,气门乃闭。是故暮而收拒,无扰筋骨,无见雾露,违此三时,形乃困薄。

《书》云:夜行用手掠发,则精不敢近。常啄齿,杀鬼邪。又夜卧,二足伸屈不并,无梦泄。

真人云:夜梦恶不须说,旦以水面东之,咒曰:恶梦着草木,好梦成珠玉。吉。有教入广者曰:朝不可虚,暮不可实。今气候不齐,不独入广也。

卷之二:杂忌

《书》云:过神庙勿轻入,入必恭谨,不宜恣视,吉。

《书》云:忽见光怪变之物,强抑勿怪,吉。伊川官廨多妖,有报曰鬼使扇,曰:他热。又曰鬼打鼓曰以槌与之。范文正公常读书于府学,每夜有大面之鬼怪近案边,范公以笔书其面曰:汝面非常大,难欺范仲淹。二公不以怪处之,而怪自灭。可为法也。

《书》云:脂油燃灯,人神不安在血光之下,等闲刀画地,乃招不祥事。

《感应篇》曰:勿朔旦号怒,勿对北恶骂。不可腊歌舞,不可对灶吟咏,不可向灶骂詈,不祥。慎勿上床卧歌凶。凡欲眠,勿歌咏,不祥。

《书》云:凡刀刃所伤,切勿饮水,令血不止而死。若血不止,急以布蘸热汤之,或冷水浸之,嚼寄叶止血妙。

《书》云:凡古井及深井中多毒气,不可辄入,五六月最甚,先下鸡、鸭毛试之,若旋转不下,是有毒气,便不可下去。又云:山有孔穴,采宝者惟三月、九月,余月山闭气交,死也。

《琐碎录》云:萧管挂壁取之,勿便吹,恐有蜈蚣。

祖师刘复真,赴召早起,见店妇仆地,叫号可畏,但见吹火筒在傍,刘知其蜈蚣入腹,刺猪血灌之,吐出蜈蚣,可不慎欤。

卷之三:人元之寿(饮食有度者得之)

《黄帝内经》曰:“阴之所生,本在五味;阴之五宫,伤在五味。” 扁鹊曰:“安身之本,必资於食,不知食宜者,不足以存生。” 乡党一篇具载圣人饮食之节为甚详。后人奔走於名利而饥饱失宜,沉酣於富贵而肥甘之人,是务不顺四时,不和五味而疾生焉。戒乎此则人元之寿可得矣。

卷之三:五味

《内经》曰:“谨和五味,骨正筋柔,气血以流,腠理以密,长有天命。”

《淮南子》曰:“五味乱口,使口爽,伤病也。”

陶隐居云:“五味偏多不益人,恐随脏腑成殃咎。五味稍薄,令人神爽,若稍偏多,损伤脏腑,此五行自然之理。初则不觉,久当为患也。” 酸多伤脾,肉而唇竭,故春七十二日,省酸增甘,以养脾气。曲直作酸,属木,脾主肉,属土,木克土也。

酸过食,损胃气及肌脏筋骨,不益男子,损颜色。不与蛤同食,相背也。有云:“饮少热醋,辟寒胜酒。” 黄戬云:“自幼不食醋,今八十,尤能传神。” 又:心色赤,宜食酸,小豆、犬肉、李、韭皆酸。咸多伤心血,凝泣而变色。故冬七十二日,省咸增苦,以养心气。润下作咸,属水,心主血,属火,水克火也。盐过於咸,则伤肺,肤黑损筋力,西北人食而耐咸,多寿;东南人食绝欲咸,少寿。病咳及水气者,全宜禁之。晋桃源避世之人,盐味不通,多寿。后五味通而寿啬矣。又:脾色黄,宜食咸,大豆、豕肉、栗、藿皆咸。甘多伤肾,骨痛齿落,故季月各十八日,省甘增咸,以养肾气。稼穑作甘,属土,肾主骨,属水,土克水也。蜜饧、沙糖,各见本条。又:肝色青,宜食甘,粳米、牛肉、枣、葵皆甘。苦多伤肺,皮槁而毛落,故夏七十二日,省甘增辛,以养肺气。炎上作苦,属义,肺主皮毛,属金,火克金也。胆、柏皮等。又:肺色白,宜食苦,麦、羊肉、杏、薤皆苦。辛多伤肝,筋急而爪枯,故秋七十二日,省辛增酸,以养肝气。从革作辛,属金,肝主筋,属木,金克木也。胡椒和气,过多损肺,令人吐血。红椒久食,失明乏气,合口者害人,十月勿食。椒损人心,伤血脉,多忘除湿,湿中益妇人。又肾色黑,宜食辛,黄黍、鸡肉、桃、葱皆辛。

卷之三:饮食

《书》云:善养性者,先渴而饮,饮不过多,多则损气,渴则伤血;先饥而食,食不过饱,饱则伤神,饥则伤胃。

《书》云:饮食务取益人者,仍节俭为佳,若过多,觉彭亨短气便成疾。

《书》云:饮食於露天,飞丝堕其中,食之,咽喉生泡。

《书》云:饮食收器中,宜下小而上大,若覆之不密,虫鼠欲盗食而不可,环器堕涎,食者得黄病,通身如蜡,针药不能疗。

《书》云:饮食以铜器盖之,汗若入内,食者发恶疮肉疽。

《书》云:饮食上蜂行住,或猫犬破之水生疮。

《书》云:饮食生冷,北人土厚水深,禀气坚实,不损脾胃。久居南方,宜忌之。南人土薄水浅,禀赋多虚,不宜脾胃。久居北方者,尤宜忌之。

《书》云:空心茶,宜戒;卯时酒、申後饭,宜少。

《书》云:极饥而食且过饱,结积聚极,渴而饮且过多,成痰癖。日没后食讫,便未须饮酒,不干呕。

太宗谓宰臣曰:“朕每日所为,自有常节,饮食不过度,行之已久,甚觉有力。老子云:‘我命在我,不在天,全在人之调适。’卿等亦当加意,毋自轻摄养也。” 陶隐居云:何必餐霞服大药,妄意延年等龟鹤,但於饮食嗜中,击其甚者将安乐。浆水,按《本草》:味甘,酸,微温,无毒。调中引气,开胃止渴,强力通关,治霍乱泻痢。消宿食,解烦去睡,调理脏腑,治呕哕,白人肤体如缯帛,为人常用,故不齿其功。世之所用熟水品目甚多,贵如沉香则燥脾,木骨草则涩气,蜜香则冷胃,麦门冬则体寒,如此之类,皆有所损。紫苏汤,今人朝暮饮之,无益也。芳草致豪贵之疾,此有一焉。宋仁宗命翰林院定熟水,奏曰:“紫苏第一,沉香第二,麦门冬第三,以苏能下胸膈浮气。” 殊不知久则泄人真气,令人不觉。

《本草》云:酒饮之,体软神昏,是其有毒也,损益兼行。扁鹊云:久饮常过,腐肠烂胃,溃髓蒸筋,伤神损寿。有客访周,出美酒两石,饮石二,客饮八斗,次明,无所苦,酒量贯也,客已死矣。观之,客肠已出,胁已穿,岂非量过,而犯扁鹊之戒欤。饮白酒,食牛肉,生虫。酒浆,照人无影不可饮,不可合乳汁饮,令人气结,祭酒自耗者杀人。酒后食芥辣物多,则缓人筋骨。卧黍穰,食猪肉,患大风。凡中药毒及一切毒,从酒得者难治。酒性行血脉,流遍身体也。

《书》云:饮酒,醉未醒,大渴饮冷水,又饮茶,被酒引入肾脏,为停毒之水。腰脚重,膀胱冷痛,兼患水肿,消渴挛。”

《书》云:酒醉当风,以扇扇之,恶风成紫癜。又:醉酒吐罢,便饮水,作消渴。神仙不禁酒,以能行气壮神,然不过饮也。

《本草》:茶饮者,宜热,宜少,不饮尤佳。久食去人脂,令人瘦,下焦虚冷,惟饱食後一、二盏不妨消渴也。饮则尤不宜,令人不眠。同韭食身重。

《书》云:将盐点茶,引贼入家,恐伤肾也。东坡说茶除烦去腻,世固不可无茶。然暗中损人不少,吾有一法常自修之。辄以浓茶漱口於食後,烦腻既去而脾胃不知,凡肉之在齿者,得茶漱涤,乃不觉脱去,不烦挑剔也。盖齿性便苦,缘此渐坚牢,而齿蠹且日去矣。

《书》云:饮多,则肺布叶举,气逆上奔。

《书》云:阴地流泉,六月行路,勿饮之,发疟。

《书》云:饮宴於圣像之侧,魂魄不安。

《书》云:饮水勿急咽,久成气病。

《书》云:形寒饮冷,则伤肺,上气咳嗽,鼻鸣。

《书》云:粥后饮白汤,为淋,为停湿。陶隐居云:食戒欲粗并欲速,宁可少餐相接续。莫教一饱顿充肠,损气伤心非尔福。”

《养生》云:美食须热嚼,生肉不须吞。” 又云:食毕漱口,数过齿不龋,口不臭,漱口忌热汤,则损牙齿。” 又云:食炙,宜待冷,不然伤血脉,损齿。”

《书》云:食厨屋漏水,堕脯肉,成瘕,生恶疮。”

《书》云:人汗入肉,食之作疔疮。又食诸兽自死肉亦然。”

《书》云:食物以象牙、金铜为匙箸,可以试毒。” 隐居云:生冷粘腻筋韧物,自死牲牢皆勿食。馒头闭气莫过多,生脍偏招脾胃疾。炸酱胎卵兼油腻,陈臭淹藏尽阴类。老人朝暮更餐之,借是寇兵无以异。

《琐碎录》云:馒头闭气悔血,汤以破之。包子包气,好醋以破之。

《书》云:食物以鱼器盛之,有蛊毒,辄裂破入闽者,宜审之。

《书》云:夜半之食宜戒,申酉前晚食为宜。

《周礼》:乐以消食。盖脾喜音声,夜食则脾不磨,为音响绝也。夏月夜短,尤宜忌之。老子云:不饥强食,则脾劳。不渴强饮,则胃胀。食欲常少,勿令虚。冬则朝勿虚,夏则夜勿饱。

《书》云:君子慎言语,节饮食,人之当食,须去烦恼,食毕当漱口,数过令人牙齿不败,口香。

天隐子云:人之有斋戒者,斋乃洁净之物,戒乃节慎之称,有饥即食,食勿全饱,此所谓中也。百味未成熟,勿食,此皆宜戒也。手常摩擦皮肤,温热熨去冷气,此所谓畅外也。此是调理形骸之法。

《书》云:色恶不食,臭恶不食,失饪不食,不时不食。前云:色臭二恶不食者,调饭食及肉颜色香臭变恶者,皆不食之。失饪不食者,谓非朝夕日中时也。

《书》云:饮食以时,饥饱得中,水谷变化,冲气和融,精血生,荣卫以行,腑脏调平,神志安宁,正气充实于内,元真通会于外,内外邪,莫之能干,一切疾患无从所作也。又:饮食之宜,当候已饥而进食,食不厌熟嚼,仍候焦渴而引饮,饮不厌细呷,无待饥甚而后食。食不可饱,或觉微渴而省饮,饮不欲太烦,食不厌精细,饮不厌温热。食无生冷、韧、焦燥、粘滑物伤,则胃中水谷易於腐化矣。食物饱甚,耗气非一,或食不下而上涌呕吐以耗灵源,或饮不消而作痰咯唾以耗神水。好食炙者,将为口疮、咽痛、壅热、痈疡之疾。偶食物饱甚,虽觉体倦,无辄就寝,可运动徐行纳百余步,然后解带、松衣、伸腰、端坐,两手按摩心腹,交叉来往约一二十过,复以两手自心胁间按擦,向下约十数过,令心腹气道不至壅塞,过饱食随手消化也。当盛暑时,食饮加意调节,缘伏阴在内腐化稍迟,又果园蔬,多将生啖,苏水桂浆,惟欲冷饮,生冷相值,克化尤难。微伤即飧泄,重伤即霍乱吐利。是以暑月食物尤要节减,使脾胃易於磨化,戒忌生冷,免有腹脏之疾也。

《琐碎录》云:暑月瓷器如日照者,不可便盛饮食。

阎孝忠曰:吴楚之人,每中脘有疾,翻谓脾病,胸腹痛不以虚实,悉谓脾病。凡脾药皆椒姜术附之类。又盛夏必然食,居密室服药,习以为常。余劝以夏当寒食,高居以远炎暑。则曰:吴楚与北人异,以此自将安乐,充实岂不难哉。

《经》云:春夏养阳,秋冬养阴,顺天地之柔刚。注:阴报於阳谓五月,五阳一阴始生,圣人春食温,夏食寒,以抑阳扶阴。十一月,五阴一阳,故热附炎以抑阴扶阳,反此者是谓伐根。盛夏热食,穷冬寒食,以自取困踣,吾未如之何。一日之忌:暮无饱食物,至饱伤脏腑。又人之阳气,随日升沉,日中则隆,日西则虚。无劳复筋骨,当休息肢体,力省运行,食难磨化,或即就寝,不免重伤。故云:夜食饱甚损一日之寿也。王叔和洞识摄生之道,常谓:人曰食不欲杂,杂则或有所犯,当时或无灾患,积久为人作疾。寻常饮食,每令得所,多食令人膨短气,或致暴疾。夏至秋分少食肥腻、饼之属,此物与酒食瓜果相妨,当时不必习病,入秋节变阳消阴息,寒气总至,多诸暴卒。良由涉夏取冷太过,饮食不节故也。而不达者,皆以病至之日便谓是受病之始,而不知其所由来者渐矣。岂不惑哉。

卷之三:食物

物之无益而有损者,常人尤不可多食,况病人当避忌者乎,此书所载。凡物之有益而无损者,不书。或损益相半者,则书其损而不书其益。

卷之三:果实

生枣令人热,渴、气胀、寒热、羸瘦者,弥不可多,动脏腑,损脾元,与蜜同食损五脏。软枣冷,动宿疾,发嗽,与蟹相忌。

梅子坏齿及筋,多食发热。

生龙眼平,沸汤内淖过不动脾。

樱桃,寒热病多食,发暗风,伤筋骨,呕吐。小儿多食作热,性热也。

生荔枝性热,多食发虚热、烦渴、口干、衄血。

楂子不可多食,损齿及筋。

乳柑太寒,冷脾,发痼疾,利肠,发轻汗。脾胃冷人,尤不可多食,诸柑性同。

橘柚酸者聚痰,甜者润肺,不可多食,令人口爽,不知五味。

橙子温,皮多食伤肝,与槟榔同食,头旋恶心,生痰疟。

杨梅多食发热,损齿及筋。

杏实热,多食伤筋骨。

杏酥生熟吃俱得,半生半熟,杀人。

杏仁久服,目盲,眉、发、须落,动宿疾。双仁者,杀人,可研细治犬伤。

桃实,发丹石,损胃,多食有热。饱食桃仁,水浴成淋。桃杏花,本五出而六出者,必双仁能杀人者,失常故也。

李子平,发疟,多令虚热,白蜜和食,伤人五内,不可临水上啖之及与雀肉同食。李不沉水者,毒。仁和

鸡子食,内结不消。

梨寒,乳鹅梨、紫花梨治心热,此外生不益人,多食,寒中。产妇,金疮人,勿食,令萎困。其性益齿而损脾胃,正二月勿食佳。有人家生一梨,大如斗,送之朝贵,食者皆死。考之树下有大蛇,聚毒于此,不常为妖也,他此。

藤梨,名沐猴梨,食多冷中。林檎多食,发热涩气,好睡发冷疾,生疮疖,脉闭不行,子不可食,令人烦。

石榴多食,损肺及齿。山石榴多无益,涩气。

栗子,温,生治腰脚。生即发气,宜暴干蒸炒,食多即气壅,患风水气,人不宜食。生栗可於灰火中煨,令汗出,杀其水气,不得通熟。小儿食生者,多难化。熟者,多滞气。

柿子,寒,日干者,性冷,多食腹痛,生者弥冷。红柿与蟹同食,吐红;饮酒食红柿,心痛至死,亦易醉,不解酒毒。一种塔柿引痰,日干多动风火,干味不佳。子性尤冷,与蟹同食,腹疼大泻。葡萄酒过,昏人眼,架下饮酒,防虫屎伤人。

白果生引疳,解酒;熟食益人,然不可多食,腹满,有云满一千个者,死。此物二更开花,三更结子,当是阴毒之物。有人艰籴,取白果以为饭,饱食,次日皆死。

蒌芰也,冷脏色利,损阳,令阴萎,不益脾,难化,令胀满,姜酒解之。七月食生菱,作蛲虫。茨菰,大寒,动宿冷气,腹胀满,小儿秋食之,脐下痛,孕不可食。

吴茱萸食,患脚气,瘫痪,损齿,失颜色。

荸荠性与乌芋同。

芡实生食,动风冷气,损脾难消却益精。

藕多食,冷中,能去疫气,产后惟此不同生冷忌者,破血故也。

甜瓜,动痼疾,多食,阴下湿痒,生疮,发虚热。破腹,令人弱,脚手无力。少食则可不中暑,多食未有不下。贫下多食,深秋下痢难治,损阳故也。患脚气食此,永不除。五月甜瓜沉水者,杀人。多食,发黄疸,动气,解药力。双蒂者,杀人。与油饼同食发病。防州太守陈逢原,避暑食瓜至秋,忽腰腿痛,不能举动,遇商助教疗之,更生。

西瓜甚解暑毒,北人禀厚食惯,南人禀薄,不宜。多食至於霍乱,冷病人终身不除。

木瓜,温,皮薄微赤黄,香,甘酸不涩,向里子头尖,一面方,是真。益脾而损齿。若圆和子微黄,蒂粗涩小圆,味涩微咸,伤人气,多食损牙。

甘蔗多食,衄血,烧其滓,烟入目则眼暗。

砂糖,寒,多食心痛。鲫同食成疳;葵同食生流癖;笋同食成食瘕,身重不能行。小儿多食,损齿及生蛲虫。不可多食,损齿伤筋。

松子多食,发热毒。

柰子多食,胪胀,不益人,病人尤甚。

胡桃,平,多食,利小便,脱人眉,动风,动痰,恶心呕吐。酒同食过多,咯血。五月食未成果核,发痈疖寒热。秋夏果落地,恶虫缘食之,患九漏。一切果核双仁害人。生果停留多日,有损处,食之伤人。

治诸果毒,烧猪骨过为末,水服方寸匕。

枇杷多食,发痰热。

橄榄食之,必去两头,有大热。过白露摘食,庶不病。

榧子多食,能消谷,助筋骨,行荣卫,明目轻身,治咳嗽。食之过多,则滑肠。

榛子,益气力,宽肠胃。

莲子,食之宜蒸,生则胀人腹中,噫,令人吐。食当去之,不去心食之霍乱。又:性寒,生食微动气,蒸食之良。

藕生食,主霍乱后烦渴,虚闷不能食,蒸食能补五脏,实下焦。与蜜同食,令人腹脏肥,不生诸虫。除烦解酒毒,压食反,病后热渴,食藕用少盐水或梅水浸,供多食,不损口。久服轻身耐老,止热破血。鸡头益精气志,令耳目聪明。久服,轻身不饥,耐老,作粉食极妙,是长生之药。与小儿食,不能长大,故驻年耳。生食,动风冷气,多食不益脾胃气兼难消化。

卷之三:米谷

粳米,生者冷,燔者热,生不益脾,过熟则佳。苍耳同食,卒心痛;马肉同食,发痼疾。

稻米,糯米也。妊娠与杂肉食之,不利其子,生寸白。久食,身软缓筋故也。性寒,壅经络气,使人四肢不收,昏闷多睡,发风动气,可少食。

秫米,似黍而小,亦可造酒。动风,不可常食。

黍米,发宿疾,久食,昏五脏,好睡。小儿食,不能行,缓人筋骨,绝血脉。白黍久食,多热,令人烦。赤黍不可合蜜,惟可作糜。不可为饭,粘着难解。

五种黍米,合葵食之,成痼疾,藏脯於中,食之闭气。肺病者,宜此。生米戏食,久为米瘕,肌疲如劳,缺米则口吐清水。饴糖进食,健胃,多食则动脾风。麦占四时,秋种夏收。西北多霜雪,面无毒;南方少雪,有毒。

小麦,性壅热,小动风气,治面后觉中毒,以酒咽汉椒三五粒不为疾。

大麦,久食宜人,带生则冷,损人。麦蘖,久食消肾,不可多。麦,西川多种,山东河北人,正月方种,先患冷气,人不宜食。

荞麦,性寒难消。久食动风,头眩,和猪肉食八九次,患热风,脱眉须。

粟米食后,勿食杏仁,令人吐泻。

稷米,也,发三十六种病。八谷之中最为下,不可同川附子服。陈廪粟米、米,陈者,性皆冷,频食之,自利。藏脯腊於中,三月久满不知而食之,害人。

绿豆治病,则皮不可去,去皮,食少壅气。

赤小豆,行小便,久食虚人,令人黑瘦枯燥,能逐津液,身体重。

青小豆,一名胡豆,合鲤鱼食之,肝黄,五年成干消。

赤白豆合鱼食之,成消渴。

黑白黄褐豆,大小豆,作豉极冷,黄卷及酱皆平,多食体重。

服大豆末者,忌猪肉。炒豆与一岁以上十岁以下食之,即啖猪肉,久当壅气死人。有好食豆腐中毒,不能治。更医至中途,遇作腐人家相争,因问,妻误将莱菔汤置锅中,腐更不成。医得其说,以莱菔汤下药而愈。

莱菔,即萝卜也。

酱,当是豆为者,今以面麦为者,食之多杀药力。夫子云:不得其酱,不食,故五脏悦而爱之,此亦安乐之端。

脂麻炒熟,乘热压出生油,但可点。再煎炼方方谓熟油,可食。油发冷疾,滑骨髓,困脾脏,经宿即动气。牙齿脾疾人宜陈油,饮食须逐日熬熟。

黑脂麻,炒食之,不生风疾,风人日食之,则步履端正,语言不謇。白脂麻,生则寒,炒则无发霍乱,抽人肌肉。

又:别有胡麻,味苦,乃苣胜也,不可为补益。用乌麻最益人。胡麻,一名苣胜,服之不老,耐风湿,补衰老。九蒸九曝,末之,以枣膏丸服之,治白发还黑。补五内,益气力,长肌肉,填骨髓脑,坚筋骨。久服轻身不老,明耳目,耐饥渴,延年。逐日熬熟,用经宿即动气,有牙齿并脾胃疾人,切不可吃。大麻仁,不宜多食,损血脉,滑精气,痿阳气,妇人多食,发带疾。以五升同葱一握捣,和浸三日,去滓沐发,令白发不生。研取汁,煎三十余沸收之,常取汁和羹兼煮粥,食之去一切五脏气。

卷之三:菜蔬

葵为五菜,主秋种,早者至春作子,名冬葵。其心有毒,伤人。性冷,热食之亦令热闷,甚动风气。葵冻者,生食之,动五种瘤,饮甚则吐水,和鲤鱼食之,害人。四季勿食。生葵不化,发人一切宿疾。百药忌食之,发狂犬咬。

吴葵,一名蜀葵,不可久食,钝人志性。被狗咬戒食,误食之,永不瘥。

戎葵并鸟肉食,无颜色。生葱食之,即啖蜜,下痢。食烧葱啖蜜,壅气,死。杂白犬肉食之,九窍出血。患气者多发气,上充人,五脏闭绝,虚人胃,开骨节,正月食之,生面上游风。大抵功在发汗,多则昏人神。

胡葱,多食伤神,损性多忘,损目发痼疾,狐臭、齿人食之甚,青鱼合食,生虫。

韭,俗呼草钟,乳病人可食。然多食,昏神暗目,酒后尤忌。不可与蜜同食。未出土为韭黄,不益人,滞气。花动风。过清明勿食,不利病人,心腹痼疾者加剧。霜韭,不可食,动宿饮,必吐水。五月食之损人滋味,乏气力,不可共牛肉食,成瘕热病。后十日,不可食,发困。葱亦不宜。

薤,肥健人。生食,引涕唾,与牛肉食,作瘕。四月勿食薤。三冬至食,多涕唾。葫,大蒜也,久食伤肝损目,弱阳。煮以合青鱼发黄作,啖伐命。惟生食,不中煮。暑毒,烂嚼下咽即知,仍禁冷水。四月八月,食之伤神,损胆气,喘悸气急,腹内生疮,肠肿成疝瘕。多食葫行房,伤肝,面无光,北方人禀厚者,食惯病少。

小蒜不可常食,食而啖生鱼夺气,阴核疼,欲死。三月勿食,伤志。时病瘥后,与一切食,竟入房,病发必死。胡荽,荞子也,久食令人多忘,狐臭,口气,慝齿,脚气加剧,根发痼疾。

蓼子,是水浸令生芽而食之者,多食令人吐水,损阳少精,心痛寒热,损骨髓。二月食之,伤肾,和生鱼食,夺阴气,核子痛,欲死。

萱草,一名忘忧,嫩时取以为蔬,食之动风,令人昏昏然,终日如醉,因得其名。

菘,发诸风冷,有热,人食之,不发病,性冷也。

芥,多食动风气,发丹石,与兔肉同食,成恶病。

芜青,蔓青也,根不可多食,令气胀,子作油涂,头发黑。

莱菔,即萝卜,力弱。人不宜多食,生者渗人血。

生青菜,时病瘥后食之,手足青肿。

一切菜,五月五日勿食之,变百病。

一切菜,熟煮热食之。凡澹流滴着者,有毒。十月被霜菜,食者面无光,目涩,腰疼,心疟。发时,足十指爪青,萎困。

荠菜,不宜面同食,令人督闷发病,凡用甘草皆忌此。

苋菜,多食动气,冷中损腹,共蕨及鳖食,生瘕。

堇菜,不宜多食,令人身重,多肿,只可一二顿。

芸苔菜,患腰脚人,多食加剧。损阳气,发口疮,齿痛生虫,狐臭人忌之。

鹿角菜,久食发宿疾,损经络,少颜色。

菠菜,北人食肉面即平,南人食鱼米即冷。多食,冷大小肠;久食,脚软腰痛。莼菜,多食性滑发痔,引疫气,上有水银故也。七月蜡虫着上,令霍乱,勿食之。

芹菜生高田者,宜人。黑滑地名水芹,赤色者害人,性寒,和醋食之损齿。春秋龙带精入芹中,偶食之,手青肚满,痛不可忍,服砂糖三二斤,吐出蚰蜴,便愈。

苦荬,夏月食之以益心,蚕妇忌食之。

莴苣冷,久食昏人目。白莴苣,冷气人食之,腹冷。产后不可食,寒中。共饴食,生虫。苦苣不可与蜜同食。多食,动气冷气,人食之,必破腹。

苜蓿,利在小肠。蜜食下痢,多食瘦人。

蕨,久食脚弱无力,弱阳,眼暗多睡,鼻塞,发落,小儿食之,不行。冷气食之,腹胀。生食成蛇瘕。郄鉴镇丹徒出猎,有甲士折一枚食之,觉心淡淡成疾,后吐一小蛇,悬屋前,渐成干蕨,信不可生食蕨也。

茄至冷,五劳不可多食,发疮损人,动气发痼疾。熟者少食无忧患,冷人不可食,秋后食之损目。

黄瓜,本名胡瓜,不益人。患脚气虚肿者,毒永不除。

越瓜,色白,动气发疮,脚弱不益。小儿、时病后勿食,与乳酪及空心食,心痛。

青瓜,令人多忘。冬瓜多食,阴湿生疮,发黄疸,九月勿食。被霜瓜向冬发血寒热,反恶。病初食,吐,食竟心下停水,或为翻胃。有冷者食之瘦,瓜能暗人眼,尤不宜。老人中其毒,至秋为疟痢。

一切瓜,苦者有毒。两蒂两鼻者,害人。瓠子,冷气人食之病甚。大耗食,患脚气,虚肿。人食之,毒永不除。

葫芦,多食令人吐。

芋,一名土芝,有紫有白,冬月食,不发病,他月不可食。

薯蓣,亦有紫白,颇胜芋。有小而名山药者佳,冷气人少食之。曾有患瘵,自谓无生,是物不忌,邻家修,求食之,美,遂多食,竟愈。有病腮痈者数人,余教多食此而愈。甜瓜多食,令人阴下痒湿生疮,发黄疸病。凡瓜入水沉者,食之得冷气,终身不瘥。

上床萝卜下床姜。盖夜间萝卜消宿食,早起姜能开胃也。萝卜和羊肉食,下五脏一切气冷,人肥白。如无羊肉,诸鱼肉皆得用也。久服涩肠卫,令人发早白。牛蒡,通十二经脉,洗五脏壅气,可常菜食。菜细切,以生蜜洗或略煎,吃之爽口,妙,能消宿食。多食发痼疾。昆布多食令人瘦。紫菜多食,令人腹痛,发气吐白沫,饮少热醋解。决明叶,明目轻身,利五脏,作菜食之良。子,主肝家热,每日取一匙,将去土,空腹吞之,百日后夜见字。

干苔,发诸疮疥,下一切丹石,杀诸药毒,不可多食,令人动血气。

茭白,不可合生菜食之。多食发气并弱阳,不可杂蜜食之,发痼疾。主心胸中浮热动气。不中食,发冷,滋牙齿,伤阳道,不食为妙。

苦笋,主不睡,去面目并舌下热黄,消渴,明目,解热毒,除热气,健人。笋箭,荀新者,稍可食,除者,不可食。淡竹荀,虽口美,发背闷、脚气。

笋以薄荷叶数片同煮,即无奁味。诸笋煮二三日不烂,脾难克化,脾病者,不宜吃。

生姜,九月九日勿食之,伤神损寿。

干姜,妊多食内消。椿芽,多食神昏。

榆仁,多食发热、心痛。

菌,地生为菌,木生为、为木耳、为蕈。新蕈有长者、下无纹者、夜有光者、煮不熟者、欲烂无虫者、煮讫照人无影者、春夏有恶虫毒蛇经过者,皆杀人。误食毒菌,往往笑不止而死。惟掘地为坎,投水搅取清者饮之。木菌,楮、槐、榆、柳、桑五木之耳可食,冬春无毒,木耳亦不宜多食,如前所云者皆杀人。

又:赤色仰面不覆者,及生野田中者,皆毒。又:发冷风气痔,多睡无力。甘露子,不宜生食,不可多食,生寸白虫,与诸鱼同食,病生反胃。茱萸,六七月食之,伤神气。茼蒿,多食气满。莳萝根,曾有食者杀人。蔓菁,菜中之最益人者,常食之,通中益气,令人肥健。兰香,不可多食,壅关节,涩荣卫,令人血脉不行,又动风,发脚气。

卷之三:飞禽

鸡,黄者宜老人,乌者暖血,产妇宜之。具五色,食者必狂,六指。玄鸡白头家鸡及野禽生子有八字文及死不伸足,害人。乌鸡合鲤鱼食,生痈疽。丙午日食鸡肉,主丈夫烧死,目盲,女人血死,妄见。《千金方》载:四月勿食暴鸡肉,作疽液漏,男女虚劳乏气。八月食之伤神气。妊妇多食,子患诸虫。妊食鸡子,多令子失音。鸡子动风,动气,合鳖肉食害人;合犬肝、犬肉食泄利害人;合鱼汁内成心瘕;合獭肉及野鸡共家鸡肉合食之,成遁尸,尸鬼缠身,四肢百节疼痛。鸡子白合胡荽、葱、蒜食,滞气短气;合生葱、犬肉食,谷道流血,疹。食鸡鸭子眼翳。鸡过宿收不密,蜈蚣必集其中,不再煮而食之,为害非轻。鸡并子不可合李子食之。老鸡能呼人姓名,杀之则止。鸡有四距重翼者,龙也,杀之震死。乌鸡最暖,可补血,妇人可食。阉鸡善啼,内毒。踏鸡子壳令人得白瘕风。半夜鸡啼则有忧事。鸡生子皆雄者必有喜事。雉离,禽也。损多益少,久食瘦人,春夏多食有毒。九、十至十一月稍补,他月发痔及疮疥,八月忌之。益人神气,丙午日不可食,明主於火也。四月勿食,气逆。和胡桃、菌子同食,下血,有痼疾者不宜。和荞麦面食生肥虫。卵不与葱同食生寸白。

鹜,鸭也,六月勿食,益神气。黑鸭滑中,发冷痢脚气,人不可多食,有毒。妊娠多食,令子倒生。野鸭不可与胡桃、木耳同食。《异苑》曰:章安有人元嘉中啖鸭肉成瘕,胸满面赤,不得饮食,医以秫菜食之,须臾吐一鸭雏,遂瘥。此因内生所致,又食过而然。白鸭,补虚,目白者杀人。鸭卵多食发疾冷气。老鸭善,嫩鸭毒。鸭子不可合蒜食之,又不可合李子、鳖肉食之。野鸭九月已后,即中食,全胜家者,虽寒不动气,又身上生热疮,多年不好者,但多食之即瘥。白鹅,肉性冷,多食霍乱发痼疾。卵不可多食。

苍鹅发疮脓。老鹅善,嫩鹅毒。鹅毛柔暖而性冷,选细毛夹以布帛,絮而为被,偏宜覆婴儿而避惊痫也。

鹌鹑,四月已后,八月已前,不堪食。《本草》云:虾蟆化也。鹑,患痢人可煮食之,良。和生羹煮食泄痢,酥煎偏令下焦肥。与猪肝同食面生黑子。与菌同食发痔疾。鹧鸪不可与笋同食,令人腹胀。此鸟天地之神,每月取一只飨,至尊,自死者忌之。

山鸡顿食发五痔,和荞麦食生疮,不与豉同食,杀人,卵不可与葱同食,生寸白,不可久久食,令人疫。雉,一名山鸡,养之禳火灾,山鸡类也。南唐相冯延已苦脑痛,久不减,太医吴延绍诰。庖人曰:“相公平日多食鹧鸪、山鸡。” 吴曰:“得之矣。” 投以甘草汤而愈。盖此禽多食乌头、半夏,有毒,以此解之。又类编通判杨立之官南方,多食鹧鸪,生喉痈,脓血日夕不止。泗水杨吉老令先啖生姜一片,愈。盖以制半夏毒也。唐崔魏公,以多食竹鸡暴亡,梁新命捩生姜汁,折齿灌之,复活。亦此意也。

鸳鸯肉常食之患大风。夫妇不相和,煮鸳鸯肉食之,即时和顺相爱也。雀肉不与李同食。合酱食妊娠所忌。不可合杂生肝食之。雀粪和老姜末蜜丸服之,令人肥白。

鹁鸽,虽益人,病者食之多减药力。

雄鹊,妇人不可食,烧毛纳水中沉者是雄。

乌鸦,肉涩不中食。鸦瘦,病嗽骨蒸者,可和五味腌炙食之。鸦眼睛,研,注人目中,令人见神鬼。

燕肉,人不可食,入水必为蛟龙所害,食者损人神气。出千金博物志。

雁肉勿食,损人神气。脂,可和豆黄末服,令人肥白。孔雀毛入人眼即瞎。诸般死鸟皆不可食。

杜鹃初鸣先闻者,主别离。学其声吐血。厕上闻者,不祥,作犬声应之,吉。凡禽自死口不闭者杀人。

卷之三:走兽

猪肉之用最多,然不宜人,食之暴肥,致风虚也,闭血脉,弱筋骨,虚人肌,病人金疮者尤甚。食其肉饮酒,不可卧秫穰中。又:白猪白蹄杂青者,不可食。猪肾理肾气,多食肾虚,久食少子。猪心肝不可多食,无益,猪临宰惊入心,绝气归肝也。猪肝、鹌鹑同食,令人面生黑点。猪肉共羊肝和食之,令人心闷;不可与生胡荽同食,烂人脐;不可合龟鳖肉,食之害人;不可合葵及乌梅,食之气少;不可合鸡子同食,令人气消闷;食猪脂忌乌梅、生梅子,害人。

野猪青蹄者不可食,江猪多食者令人体重。豪猪不可多食,发风气,令人虚羸。凡煮猪肉用桑白皮、皂荚、高良姜、黄蜡块同煮,食不发风。脂油作灯,目暗。肝肺共鱼或,食之作痈疽。共鲤子食,伤人神。八月勿食佳。脑子损阳,临房不能举。今食者以盐酒,是引贼也,曾不思皮尚可消而不觉其毒耶?头动风,其嘴尤毒,风人不宜食者。以竹叶烧烟撑口熏之,得口鼻涎出则无害。猪不姜食之,中年气血衰,面生黑点。俞氏云:“猪肉生姜同食,发疾风。” 又云:“发大风。” 羊肉,性大热,时病愈,百日内不可食,食则复令骨蒸。和食伤人心,和生鱼酪食害人。生脂宿有热者不可食。蹄甲中有珠子白者,名悬筋,发人。肝和猪肉及梅子、小豆食之伤人,心肝有窍,不可合乌梅、白梅食之,皆害人。

山羊肉不可久食,及楮木炙食,及合鸡子食,令人腹生虫。大病人妊娠食肝,令子多厄。一切羊肝共生椒,食之破五脏,伤心,小儿亦忌之。肚子,病人共饭常食之,久成反胃,作噎病。共甜粥,食之多唾,吐清水。脑子,男子食之损精,少子,欲食者,研细醋和之。猪脑亦然,不食佳。白羊黑头,食其脑作肠痈。饮酒后不得食羊、豕脑,大害人。心有孔者及一角者,皆杀人。羊,青羝羊也。肉以水中柳木及白杨木,不得於铜器内煮。食之丈夫损阳,女子绝阴,暴下不止。髓及骨汁合食,烦热难退,动利。六月勿食,以益神气。青羊肝和小豆食之,目少明。羊不酱同食,久而生癞,发痼疾。羊、猪血,人不可过,多食则鼻中毛出,昼夜可长五寸,渐粗圆如绳,痛不可忍,虽忍痛摘去,即复生。子益治奇疾,方用乳石、硇砂各一两为末,以饭丸如桐子大,空心临卧水吞下十粒,自然退落。

牛,盛热时卒死者,不食,作肠痈,下痢者,必剧。丑月食之,伤神气。患牛脚蹄中拒筋,食之作肉刺。合马肉食,身痒;共猪肉食,生寸白。不可和黍米、白酒、桑柴火炙,并生栗食,生寸白虫。牛肉,患冷人不宜食。五脏各补人五脏。沙牛肉,常食发宿疾。牛者,稼穑之资,不可屠杀,自死者,血脉已绝,骨髓已竭,不堪食。牛黄发病,黑牛尤不可食。牛乳汁及酪合生鱼食,成鱼瘕。花牛最毒,眼疾人吃双盲,用姜损齿。独肝牛肉食之杀人,牛食蛇者独肝。一切牛,盛热气时奇死者,总不堪食,生肠痈之疾。食牛之人,生遭恶鬼侵害,多染疫疠,死入地狱,受赦所不原之罪,戒杀编类。台州摄参军陈昌梦入东岳,见廊下有罪数人,悉断割肢体,号叫极甚。陈问阴吏,曰:“此数人以食牛肉,宰杀耕牛,受此报也。” 既觉遂不食牛肉与鸡。台州起瘟疫,环城几无免者,陈颇忧之,梦神告曰:“子不食牛肉,我当护卫。邪疫之气,各自回避,不必忧也。” 其患遂息。好食牛肉,人寿禄皆减,百神皆散。戒食者,百神守护,妖邪鬼魅不敢侵犯。

马肉,自死者害人,甚者杀人,勿食。下痢人食者加剧。肉多着水浸洗,方煮得烂,去血始可煮。炙肥者亦然,不然毒不出,患疔肿。只可煮,余食难消,不可多食。妊不食。五月食之,伤神气。食肉而心烦闷者,饮清酒则解,浊酒则剧。不与陈食、米同食,卒得恶,十死九。姜同食,生气嗽,患痢,食心闷。血有毒,饮美酒解。白马玄蹄脑令人;白马青蹄肉不可食;黑脊斑臂肉不可食;鞍下黑色彻肉里者,伤人五脏。马头骨作枕,令人不睡。食死马,勿食仓米,发百病。马汗气及毛,不可偶入食中,害人。汗不可近阴,先有疮,不得近马汗及肉汁、马气并毛等,必杀人。马筋肉非十二月采者,宜火干。马心,下痢人不可食。马蹄,夜目五月以后,勿食之。肉不可与鹿膳同食。患疥人食之,令人身体痒。马肉不可热吃,伤人心。马猪肉共食,成霍乱。

驴肉病死者,不堪。骡、驴、马为其十二月胎,骡又不产妊,不可食。驴肉动风,脂肥尤甚,食肉慎不可饮酒,至疾杀人。尿稍毒服不过二合。驴、猪肉合食,霍乱。醍醐酥酪有益无损,羊、牛、马酪食竟即食大酢,变血澹,尿血。牛乳不可与酸物食,成坚积。驴乳冷不堪酪。一切牛马乳及酪共生鱼食,成鱼瘕。乳酪煎鱼,主霍乱。甲子日勿食一切兽肉,大吉。

《五行书》云:“白犬虎文,南斗君,畜之,可致万石也。” 黑犬白耳犬,王犬也。畜之令家富贵;黑犬白前两足,宜子孙;白犬黄头,家大吉;黄犬白尾,代有衣冠。又白前两足利人。人家养犬,纯白者,主凶。犬黑色者,养之能辟伏尸。若斑青者,识盗贼则吠之。犬肉不熟食及多食,令人成瘕,患消渴病。白犬合海食,必生恶病。白犬自死舌不出,食之害人。不与蒜同食,损人,及悬蹄犬肉有毒,败人。犬瘦者,是病不可食;妊娠食犬,儿无声。九月禁食,以养神气。血,食肉而去血,不益人。狂犬,若鼻赤起与燥者,此欲狂,其肉不堪食。孙真人曰:“春末夏初,犬多发狂,当戒,小弱持杖预防之。防而不免,莫出於灸。其法只就咬处牙上灸一日一次,灸一二三丸,在意灸至百二十日止。咬后便讨韭菜煮食之,日日食为佳。此病至重,世不以为意,不可不知也。” 吃犬肉人,减克年寿(《戒杀编》)人能戒牛、犬,寿命延长。《真武启圣录记》云:“食犬折寿禄,作事大不利。” 鹿肉、獐肉为一,不属十二辰也。五月勿食之,伤神,豹文者,杀人。鹿茸不可以鼻嗅,有小虫入鼻为虫颡,药不及也。鹿肉痿人阴,不可近。鹿肉,多食令人弱房,发脚气。麋不可合獭肉,食之害人。不可合杂鸪肉食,不可合生菜、虾米,同食之害人。鹿角锉为屑,白蜜五升淹之,微火熬令小变,曝干更携筛,服之令人轻身,益气强骨髓,补绝阳。鹿一千年为苍鹿,又百年化为白鹿,又五百年化为玄鹿,玄鹿为脯,食之寿二千岁。狸肉骨,可治劳。白鹿肉和蒲白作羹,发恶疮。壶居士云:“饵药人食鹿肉,必不得效。以其食解毒之草,能散药力也。” 獐肉,八月至十一月食之,胜羊肉,余月动气。獐肉不可合虾及生菜、梅、李、果实食,发痼疾。獐肉不可炙食,令人消渴。麂肉,多食动痼疾。以其食蛇,所以毒。麋肉,不与野鸡及虾、生菜、梅、李、果实同食,皆病人。麋脂,不可近男子阴,令痿。肉不可与雉肉同食。麋脂及梅、李子,若妊娠妇人食之,令子青盲,男子伤精。麋骨,可煮汁酿酒饮之,令人肥白,美颜色。生肉共虾汁合食之,令人心痛。生肉共雉肉食之,作痼疾。肉不可合鹄肉食之,成病。麝肉共鹄肉食之,作病。麝脐中香,治一切恶气,疰。百疾研服之,立瘥也。

象肉不可食,令人体重。

虎肉不可热食,坏人齿。虎肉正月忌食,以益寿。药箭死者,毒渍骨间,血犹能伤人,不可食。狸、豹同。人家畜猫一产止一子者,害其主人,急弃之乃免。又云:虽一产三四而皆雄或皆雌者,亦不可畜。

兔肉,妊娠食,生子缺唇,兔产从口出,忌之宜。丹石人八月、十一月可食。多食损阳绝血脉,令人萎黄。豆疮,食之大毒,斑烂损人。二月勿食,养神气。共獭肉、肝食,成遁尸。鹅肉同食,血气不行。白鸡肝同食,面失血色,一年成疸。共姜、橘同食,心气痛,成霍乱。兔肉,深时则可食,令气全生。兔死而眼合者,食之害人。

川山甲,多食动旧风气。

豹肉,酸不可食,消人脂肉,令人瘦,损神情。

獭肉,只治热,若冷气、虚胀,食之甚也。消阳不益,男子宜少食。五脏及肉性寒,惟肝温,治传尸劳。

熊肉,有痼疾者不可食,终身不愈,十月禁食。脂,不可作灯,烟气入目,失明。不可近阴,不起。麝肉共鹄肉食,作瘕。此物夏月食蛇,带其香,日久透关成异疾。不得近鼻,有白虫入脑,患虫颡。猿猴,小儿近之伤志。

猬肉,可食,骨不得食,能瘦人,使人缩小。肉汁在密器中气不泄者、禽畜肝青者及兽赤足者、有歧尾者、煮熟不敛水者、煮而不熟者、生而敛者、野兽自死北首伏地者、祭肉无故自动者、禽兽自死无伤处者、犬悬蹄沾漏、肉中有星如米者、羊脯三月以后有虫如马尾者、米瓮中肉脯久藏者皆杀人。脯暴不燥,火烧不动,入腹不消。自死,肝脏不可食。肉虽鲜似有息气,损气伤脏。肉及肝落地不粘尘,不可食。诸心损心,诸血损血,一切脑、一切肝不可食,皆能害人。一切肉惟烂煮停冷食之,食毕漱口数过,齿不龋。食肉过度,还饮肉汁,即消。禽畜五脏,三月三日勿食,则吉。

卷之三:鱼类

鱼及鱼,有疮者不可食。

鲤鱼,至阴之物也。其鳞三十六,阴极则阳复。所以《素问》曰:“鱼,热中。” 王叔和曰:“热即生风,食之所以多发风热。” 诸家所解皆不言。日华子云:“鲤鱼,凉” 今不取,直取《素问》为正。万一风家使食鱼,则是贻祸无穷矣。鲤鱼多发风热,修理当去脊上两筋及黑血。沙石溪中者,毒多在脑,勿食其头。山上水中有鲤,不可食。五月五日,勿食鲤。天行病后不可食,再发痈疽。鲤不可合小豆、藿食。食桂竟食鲤,成瘕。鱼及子不可合猪肝食,鲫鱼亦然。鳜鱼背上有十二蓍骨,每月一骨,毒杀人,宜尽去之。苏州王顺食鳜骨,鲠几死。渔人张九取橄榄核末,流水调服而愈。人问其故,九曰:“父老传橄榄木作掉,鱼触便浮,知鱼畏此木也。” 白鱼,泥人心。疮疖人不可食,其发脓,灸疮不发。食之,久食发病。鲤鱼不可合犬肉食之。六甲日,勿食鳞甲之肉。二月庚寅日,勿食鱼,大恶。

鲫鱼,春不食,其头中有虫也。合猴、雉肉、猪肝食之,不宜。子合猪肉食不宜;和蒜少热;和姜、酱少冷;与麦门冬食,杀人;与芥菜同食,水肿。

青鱼及,服木者忌之。合生葫、葵、蒜、麦酱食不宜;青鱼不可合小豆、藿食之。黄鱼发气、发疮、动风,不可多食。合荞麦食,无音;黄颡鱼不可合荆芥食,令人吐血。犯者以地浆解。时鱼味美,稍发疳痼。鲂鱼,患疳痢者禁之。

鲇鱼勿多食,赤目赤须者杀人。合鹿肉及无鳃者同。

鲻鱼久食,令人肥健。

鲟鱼味美而发诸药毒,虽世人所重,不益人,丹石人不可食,令少气,发疮疥,动风气。小儿食之多成瘕及咳,大人久食卒心痛,合干笋食之瘫痪。鱼腹中有子,最毒,不可食,令人下痢。鱼,多食发疥。比目鱼,多食动气。

鲈鱼,多食令人发痃癖病,尤良。肝不可食,中其毒,面皮剥落及疮肿。不可与乳酪同食。

鲫鱼,不可同砂糠食,令人成疳虫;不可合乌鸡肉同食,令人发疽。石首鱼和莼菜作羹,开胃益气,只不堪鲜食。

鳜鱼益气力,令人肥健,仙人隐常食之。章鱼冷而不泄。狗鱼暖而不补。鲇鱼不可与牛肝合食,令人患风,多噎、涎。又不可与野猪肉同食,令人吐泻。鱼,即鱼也,不可合鹿肉食之,令人筋甲缩。河豚,又名胡夷鱼,味珍。《经》云:“无毒。” 实有大毒,修治不如法,杀人。眼赤者害人,独行者不可食。食河豚罢,不可啜菊头。肝有大毒,中之立死。中其毒者,橄榄、芦根汁解之。鳜鱼,肝及子有毒,入口烂舌,入腹烂肠。鱼,即鼍也,老者多能变化为邪魅,又能吐气成雾。梁周兴嗣常食其肉,后患恶疮,切勿食之。

鳅鱼,不可合白犬肉、血食之。

鳝,不可合白犬肉血食之。鳝鱼,时病起,食之复,过则成霍乱。四月食之,害神气,腹下黄为黄鳝。又有曰鳝,稍粗,二者皆动风气。妊娠食之,胎生疾。凡头中无腮,皆有白点并杀人。《茅亭客话》云:“鳝鳖不可杀,大者,有毒,杀人。” 京师一郎官喜食鳝,一日过度,吐利大作,几殆,信不可多食也。鳝鱼肝生恶疮,勿以盐炙。食鳝,不可用桑柴煮之。鳝是赤,形类圣蛇,宜放,不可杀食。食鳝折人寿禄,作事无成。乌贼鱼久食,主无子。

乌鱼,水厌焚修者,忌之。鲎鱼,多食发嗽并疮癣。小者,谓之鬼鲎,害人。鱼中若有头发在内,误食杀人。黄鱼食后,食荆芥杀人。凡食一切鱼,皆忌荆芥。一切鱼毒。鱼油点灯,烟盲人眼,诸禽兽油亦然。无鳞恶荆芥。无腮发癫。全腮发痈。鱼目有睫。目自开合。二目不同。鱼连鳞者。无鳞者。皆杀人。腹下丹字鱼,煮不熟食,之成瘕。石矾鱼,勿食肠卵,就成霍乱吐泻。鱼无肠胆,食之三年,丈夫阴萎,女人绝产。头有白色如连珠至脊上者,杀人。白目、白背黑点、赤鳞、目合,并不可食。有角食之发心惊;目赤者,作成瘕,作害人,共菜食,作蛔蛲虫。下痢者食鱼,加剧难治。一切鱼尾不益人,多有勾骨着人咽。鱼子共猪肝,食不化,成恶病。妊娠食干鱼,令子多疾。鱼汁肉不可合鸬鹚肉食。鱼、瓜,忌同食。鳗鲡鱼,虽有毒而治劳。

昔陈通判女病劳将死,父母以船送之江中,飘泊孤洲,渔人见而怜之,与之鳗鲡羹,渐有生意,越月渔人送还陈府,女病已脱然矣。治蚊虫,以鳗鲡鱼干於室中烧之,蚊子即化为水矣。烧烟熏毡中蛀虫,置其骨於箱衣中,断白鱼蛀虫。鳢鱼属北方癸化,不可杀,只宜放。能发疮,忌食。又能治脚气,风气,食之效。南方溪涧中有鱼,生石上,号石班鱼,作甚美,至春有毒,不可食,云与蜥蜴交也。《真武启圣录》大忌食鳖,系四足状,如神龟,只宜放,不宜杀,食折人寿禄,作事不利。鳖居水底,性甚冷海。有劳气、瘕人,不宜食。肉主聚,甲主散,凡制鳖当锉其甲,同煮熟,则去其甲食之,庶几性稍平。目大者、显足者、肉下有王字形者、三足者并能杀人。独目者、目白者害人。腹下有蛇纹者,是蛇,须看之。合鸡子、鸭、猪肉、兔肉、芥子、酱,食之损人。妊娠食之,令子短项。六甲日忌食龟鳖及鳞甲,害人心神。薄荷煮鳖,曾杀人。合苋菜食,腹中生鳖。巢氏云:“有主人共奴俱患鳖瘕,奴前死,剖腹得一白鳖仍活。有人乘白马来看,马尿落鳖上即缩头,寻以马尿灌之,化为水。其主曰吾病将瘥矣。即服之,果瘥。” 龟黑者,常啖蛇不中食,其甲不可入药。十一月勿食龟鳖,能发水病。龟肉共猪肉食害人;合酒并菰、白米、果子同食,令人生寒热;不可瓜食之;不可合苋菜食之。六甲日勿食龟,害人心神。

蟹未被霜者,甚有毒,云食水茛。人中之不即疗,多死。背上有星点者、脚不全者、独螯者、独目者、两目相向者、足斑目赤者、腹下有毛、腹中有骨并杀人。中其毒,速以冬瓜汁、紫苏汤或大黄汁灌之。妊娠食之,令子横生。蟹及动风,体有风疾、风气人,不可食之。至八月蟹肠有真稻芒长寸许,向冬输与海神,未输芒未可食,十二月勿食,以养神气。食蟹即食红柿及荆芥,动风,缘黄下有风虫,去之不妨,与灰酒同食吐血。海边又有彭蜞拥出,似彭而大,似蟹而小,不可食。蔡谟初渡江,不识而食之,几死。叹曰:读《尔雅》不熟,几为所误。蛙,骨热食之,小便淋,甚苦。妊娠食之,令子寿夭。蛙之小者,亦令多小便闭,脐下酸疼,有至死者,冷水擂车前草饮之。牡砺火上炙令沸,去壳,食之最美,令人,细肌肤,美颜色。

虾,发风动气及疮癣、冷积之疾。无须者及腹中通黑煮而色白者,不可食。虾、生虾不可合杂肉,食之损人。内有者,大毒。以热饭盛密器中,作毒人至死,虾共猪肉食之,常恶心,多唾,损颜色、精气。螺,大寒,疗热,醒酒,压丹石,不可常食。螺、蚌、菜共食之,心痛三日一发。蚌着甲之物,十二月勿食之。

蚌,冷,无毒。明目除烦,压丹石药毒。蚶子,每食后以饭压之,不尔令人口干。蚶,益血色,利五脏,健脾,可火上暖之令沸,空腹中食十数个,以饭压之,大妙。蛤蜊,服丹石人食之,腹中结痛。淡菜多食,烦闷、目暗,微利即止。蚬多食,发嗽并冷气、消肾。马刀,京师谓之岸,发风痰,不可多食。蛏与服丹石人相宜,天行病后不可食,切忌之。又云:主胸中烦闷,邪热相过,须在饭后食之佳。

卷之三:虫类

蜜,七月勿食,生韭发霍乱,蜜瓶不可造,瓶不可盛蜜。煎,损神气。

白花蛇,用之去头尾,换酒浸三日,弃酒不用,大炙仍令去皮骨,此物毒甚,不可不防。

乌蛇,生商洛,今蕲黄有之,皆不三棱,色黑如漆,性善,不啮物,多在芦丛嗅花气,尾长能穿百钱者佳。市者伪以他蛇,烟熏货之,不可不察。脊高,世谓敛脊乌稍。商州有患大风,家人恶之,为起茅屋,山中有乌蛇,堕酒罂,病人不知而饮,遂瘥。《史记》有患者,食至胸,即吐,作胃疾不愈。病者日素有大风,求蛇肉,风愈而有此疾。盖蛇瘕,腹上有蛇形也。蛇头不可以刀断,必回伤人,名曰蛇箭。已年不宜杀蛇。见蛇莫打,损寿,凡见蛇交则有喜。

蛤蜊,其毒在眼,其功在尾,尾全为佳。水蛭干者,冬月猪脂煎令黄,乃堪用,腹有子去之,此物极难死,火炙经年,得水犹活。

石蛭,头尖腹大,不可药用,误用令人目生烟不已,渐至枯损,不可不辨。有吴少师得疾数月,肉瘦,食下咽,腹中如万虫钻刺且痒痛,皆以为劳,张蜕取黄土温调服,下马蝗千余,皆困。云:去年出师饮涧水,似有物入口,吞入喉,自得疾。夫虫入肝脾,势须滋生,食时则聚丹田间,吮咂精血,随则散处四肢,久则杀人,不可不甚也。

蜈蚣黄足者甚多,不堪用。鸡杀过宿,收拾不密,此虫必集其中,不再煮而食之,其害非轻。花蜘蛛丝,最毒,能瘤,断牛尾,人有小遗,不幸而着阴,缠而后已,切宜慎之。曾有断其阴者。蚕砂煮酒,色清美,能疗病疾。

蜘蛛,灰色大腹,遗尿着人,作疮癣。

蚯蚓,著月履湿毒,能中人。昔有中其毒者,腹大,夜闻蚯蚓鸣於身,以盐水浸之而愈。又张歆为蚓所咬,形如大风,眉须尽落,蚓鸣於身,亦以此取效,仍当饮盐汤。

卷之四:神仙救世(却老还童真诀)

三元之道,所谓地元,人元,百二十岁之寿,得其术则得其寿矣。如迷途,一呼万里可彻然,天元六十者,固已失之东隅,能不收之桑榆者乎?归而求之,又将与天地始终,岂止六十而已哉?乔松彭祖,当敛在下风,或曰此道神仙所秘也。少火方炎,强勉而行真,可一蹴而造仁寿之哉?奈之何!道不易知也,纵知之亦未易行也。人年八八,卦数已极,汞少铅虚,欲真元之复殆,渴而穿井,不亦晚乎?煮石为粥,曾不足喻其难,于是岂知道也域?剥不穹则复不返也,阴不极则阳不生也,知是理可以制是数矣。

《回真人内景诀》曰:“天不崩地不裂,惟人有生死何也?” 曰:“人昼夜动作,施泄散失元气不满天寿,至六阳俱尽,即是全阴之人,易死也。” 若遇明师指诀,信心苦求则虽一百二十岁,犹可还乾,譬如树老用嫩枝再接,方始得活。人老用真气还补,即返老还少。勤修一年,元气添得二两,便应复卦道。

《书》曰:人者,物之灵也。寿本四万三千二百余日,元阳真气,本重三百八十四铢,内应乎乾。乾者,六阳具而未知动作施泄。迨十五至二十五,施泄不止,气亏四十八铢。存者,其应乎。加十岁焉,又亏四十八铢。存者,其应乎。加十岁焉,又亏四十八铢。存者,其应乎否。至此乃天地之中气。又不知所养,加五岁焉,其亏七十二铢。存者,其应乎观。加五岁焉,其亏九十六铢。存者,其应乎剥。剥之为卦,上九一阳爻而已。

《仙书》曰:“有一爻阳气者不死。” 倘又不知所觉则元气尽矣,其应乎坤。坤者,纯阴也,惟安谷而生,名曰苟寿。当此苟寿之时,而不为延寿之思,惑矣。天下无难事也,马自然怕老怕死。有六十四岁将谓休之叹,汲汲求道,遇刘海蟾传以长生之诀,返老还婴,遂得寿於无穷。彼何人哉?之则时在一觉顷耳。苟能觉之体大易之,复日积月累,元气充畅,复而临,临而泰,泰而大壮,大壮而,真精纯粹,乾阳不难复矣。箕畴五福之一微,斯人吾谁与归?虽然此道天之宝也,有能觉之,天不负道,必将默佑於冥冥中,当遇至夫如刘海蟾者,以尽启其秘。滋补有药,导引有法,还元有图,则俱列于左。

卷之四:滋补有药

孙真人曰:“人年四十以后,美药当不离於身。”

神仙曰:“世事不能断绝,妙药不能频服,因兹致患,岁月之久,肉消骨弱。”

彭祖曰:“使人丁壮,房室不劳损,莫过麋角,妙药也。” 麋角末七两,酒浸炙熟生附子一个炮熟上为末,合和,每服方寸匕,酒调,日三。昔城都府有绿须美颜道士,酣酒楼歌曰:尾闾不禁沧海竭,九转丹砂都谩说,惟有班龙脑上珠,能补玉堂关下血。乃奇方也,今名班龙珠丹。鹿角霜十两,为末鹿角胶十两,酒浸数日,煮糊丸药菟丝子十两,酒浸二宿,蒸焙子仁十两,净,别研熟地黄十两,汤洗,清酒浸二宿,蒸焙入药用上末,以胶酒三四升煮糊,杵一二千下,丸如梧桐子大,食前盐汤或酒吞下,五六十丸。

卷之四:导引有法

夜半后生气时,或五更睡觉,或无事闲坐,腹空时宽衣解带,先微微呵出腹中浊气,一九止或五六止,定心闭目,叩齿三十六通,以集身中神气。然后以大拇指背拭目,大小九过,使无翳障,明目去风,亦补肾气。兼按鼻左右七过,令表里俱热,所谓灌溉中岳以润肺。次以两手摩令极热,闭口鼻气,然后摩面不以遍数,连发际,面有光。又摩耳根、耳轮不拘遍数,所谓修其城郭以补肾气,以防聋。名真人起居之法:以舌柱上腭,上漱口中内外,津液满口作三咽下之,如此三度九咽。《黄庭经》曰:“漱咽灵液,体不干” 是也。便兀然放身心同太虚,身若委衣,万虑俱遣,久久行之,血气调畅,自然延寿也。又两足心涌泉二穴,能以一手举足一手摩擦之百二十数,疏风去湿健脚力。欧阳文忠公用此有大验。神枕法:昔太山下有老翁者,失其名姓,汉武帝东巡见老翁锄于道傍,背上有白光高数尺。帝怪而问之有道术否?老翁对曰:“臣昔年八十五时,衰老垂死,头白齿落,有道士者教臣服枣,饮水绝谷,并作神枕法,中有三十二物,其三十二物中二十四物药以当二十四气,其八物毒以应八风。臣行之转少,白发返黑,堕齿复生,日行三百里。臣今年一百八十岁矣,弃世入山,顾恋子孙,复还食谷,又已二十余年,犹得神枕之力,往不复老。” 武帝视老翁颜状当如五十许人,验问其邻,皆云信。帝乃从受其方作枕而不能随其绝谷饮水也。方用五月五日、七月七日取山林柏以为枕,长一尺二寸,高四寸,空中容一斗二升,以柏心赤者为盖,厚二分,盖致之令密,又当使可开用也,又钻盖上为三行,每行四十孔,凡一百二十孔,令容粟米大。其用药:芎、当归、白芷、辛夷、杜衡、白术、藁本、木兰、蜀椒、官桂、干姜、防风、人参、桔梗、白薇、荆实、飞廉、柏实、白术、秦椒、麋芜、肉苁容、薏苡仁、款冬花,凡二十四物以应二十四气;加毒者八物以应八风:乌头、附子、藜芦、皂荚、甘草、矾石、半夏、细辛。上三十二物各一两,俱咀,以此药上,安之满枕中,用布囊以衣,枕百日面有光泽。一年体中所疾及有风疾一一皆愈,满身尽香。四年白发变黑,齿落更生,耳目聪明,神方有验,秘不传其非人也。藁本是老芎母也,武帝以问东方朔,答曰:“昔女廉以此方传玉青,玉青以传广成子,广成子以传黄帝。近者,谷城道士淳于公枕此药枕耳,百余岁而头发不白。夫病之来皆从阳脉起,今枕药枕,风邪不得侵人矣。又当以布囊衣枕,复以帏囊重包之,须欲卧枕时乃脱去之耳。” 帝大喜,诏赐老翁匹帛,老翁不受。曰:“陛下好善,故进之耳。”

卷之四:神仙警世

黄帝问气之盛衰,岐伯对曰:“人生十岁,五脏始定,血气通,真气在下,好走;二十岁血气始盛,肌肉方长,好移;三十岁五脏大定,肌肉坚固,血气盛满,好步;四十岁脏腑十二筋脉皆大盛以平定,腠理始疏,荣华颓落,发颇斑白,平盛不摇,好坐;五十岁肝气始衰,肝叶始薄,胆汁始灭,目始不明;六十岁心气始衰,善忧悲,血气懈惰,好卧;七十岁脾气虚,皮肤枯;八十岁肺气衰,魄离,故言善误;九十岁肾气焦,四脏经脉虚;百岁五脏皆虚,神气乃去,形骸独居。”《经》曰:“人年四十阴气陪;五十肝气衰;六十筋不能动,精气少,须当自慎自戒,少知调和摄养,宁不为养生之本;七十以上,宜取性自养,不可劳心苦形冒寒暑,若能顺四时运气之和,自然康健延年,苟求贪得,尚如壮岁,不知其可如矣。”《壮神真经》曰:“养生以不损为延年之术,不损以有补为卫生之经,处安虑危防未萌也,不以小恶为无害而不去,不以小善为无益而不为。虽少年致损,气弱体枯。及晚景得悟,防患补益,气血有余而神自足矣,则自然长生延寿也。”

卷之四:阴德延寿论

一念所觉,因所以得三元之寿,考一德之修,又所以培三元之寿脉甚矣。念之不可以不觉,而德之不可以不修也。

老子曰:“我命在我,不在天。”

紫阳真人曰:“大药修之有易难也,须由我也,由天若非积行施阴德,动有群魔作障,缘是可以自信矣。” 道人郭太史,精於谈天者也,应天有书,后之星翁推步必来取法。曰:“五行四柱曰星辰运限如是,而富贵寿考如是,贫贱疾苦如是,而是凶恶夭折若镜烛影,若契合符,世之人似不能逃其数者及其究也。合於书者固多,其不合者亦不少,是何欤?岂人生宇宙间,或囿於数,或不囿於数欤?盖尝考之。其推玄究微,既条列于前,至其后则曰:“阴功不延其寿,吉人依旧无凶。” 又曰:“随时应物行方便,纵犯凶星亦不危。” 是必有见矣,不然,寿夭休论命,修行本在人。” 孙思邈曰:“何以有此言欤?” 太极真人徐来勒尝遇南斗寿星,问寿夭吉凶之事,星君曰:“天道福善祸淫,神明赏善罚恶逆。人能刻意为善,静与道合,动与福会,如此则我命在我,不为司杀所执,不求寿而自寿,不求生而自生。苟或堕纲纪,违天地,肆愚悖侮神明,背仁慈,亏忠孝,明则刑纲理之,幽则鬼神诛之,是不知所积,冥冥中夺其算而夭其寿者矣,广行阴德如于公治狱,子为丞相;徐卿积善,衮衮公侯,在所不论。昔比丘得六神通,与一沙弥同处林野间,比丘知沙弥七日当死,因曰父母思汝可暂归,八日复来。沙弥八日果来,比丘怪之入三昧。察其事,乃沙弥於归路中脱袈裟壅水,令不得入蚁穴,得延寿一纪。孙叔敖儿时见两头蛇,恐他人又见,杀而埋之,母曰:“吾闻有阴德者,天报之福,汝不死也。” 后为楚令尹。窦禹钧夜梦祖父谓曰:“汝年过无子,又寿不永,当早修阴德。” 禹钧自是勤修阴德,行之罔倦。后又梦其祖父与曰:“天以汝阴德,故延寿三纪,赐五子,荣显后,居洞天之位。” 范仲淹为之记。由是观之,三元寿考,固得於一念之觉,三元寿脉,又在於一德之修也。或曰:阴德曷从而修之?曰:“凡可修者,不以富贵贫贱拘,亦不在勉强其所为,但於水火、盗贼、饥寒、疾苦、刑狱逼迫、逆旅狼狈、险阴艰难,至於飞、潜、动、植,於力到处种种,多行方便,则阴德无限量,而受报如之矣。善乎!《西山之记》曰:至人得传真法,虽云修养所至,是亦阴德之报也。此予所以於参赞书后,复作论曰:阴德延寿。

卷之四:函三为一歌图

天地人三元,每元六十年,三六一百八十年,此寿得於天。天本全付与,於人或自偏。全之有其法,奈何世罕传。函三为一图,妙探太极先。外圆而内方,一坤与一乾。定体凝坤象,妙用周乾园。寿年在黄间,得之本自然。一岁加一点,渐此乔彭肩。未悟参赞法,所点恐莫全。此书神仙诀,识者作寿仙。颜朱发长绿,髓满骨且坚。岂特点尽图,天地相周旋。

天之健应地无疆(图缺)

乾,阳刚也,生意本具,一旦为阴柔乘之,为、为遁、为否、为观、为剥,剥极而为坤。坤,纯阴也,阴极则主杀矣。苟知所复则硕果不食,阴极而阳,静极而动,生意又勃然矣。

坤,阴也,阴极阳复。阴,人欲也。阳,天理也。以理制欲,於是阳长阴消,患迷复耳。苟不迷焉复而临,临而泰,泰而大壮,大壮而,,决也,决则纯乾可复,行天之健,与天同寿矣。

还元图(图缺)

道心泯而人心胜,则自望至晦之月也。人欲尽而天理还,则自旦至望之月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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